| 發布日期: 2011-02-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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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于2010年12月25日以傳真及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10年12月30日采用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九人,實際參會董事九人。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本次會議的與會董事認真審議,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會議以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銷應收款項的議案》: 為了及時清理因歷史原因形成的應收款項,公司決定對賬齡在五年以上的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進行核銷。 其中,核銷公司賬齡五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原值31,267,450.64元,已計提壞賬準備28,140,705.57元,凈值3,126,745.07;核銷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口市制藥廠有限公司賬齡五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原值3,212,183.27元,已計提壞賬準備2,890,964.94元,凈值321,218.33。 上述款項賬齡均在五年以上,公司決定對此類應收款項進行核銷處理。由于這些應收款項已計提了90%的壞賬準備,截止2010年12月30日公司已累計計提壞賬準備31,031,670.51元,本次應收款項的核銷將減少公司本期損益3,447,963.40元。 公司核銷上述應收款項后,并不放棄債權,將此類債權另行登記應收款項核銷備查帳,通過必要方式努力清收,力爭減少損失。 特此公告 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