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國證監會審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重大資產重組(關聯交易)事項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通知,證監會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將于2010年7月23日審核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重大資產重組(關聯交易)事項。根據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7月21日起停牌,待公司收到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員會的審核結果并公告后復牌。 特此公告。 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7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