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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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銷售包括政府招標、大客戶直銷和網絡經銷三種模式,各自所占比例均在30%左右,大客戶賬期超過三個月,政府招標一般要在年底付清貨款,銷售規模的擴大,必然導致應收賬款加大,公司計劃補充應收賬款類流動資金2800萬元。 3)為進一步增強公司核心競爭能力,借助“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平臺,加大自主研發力度,公司計劃增加研發投入1000萬元。 綜上所述,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資金提前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為2011年度經營業績的實現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將大幅度增加公司資產的流動性,公司整體資產結構更趨合理,公司的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步得到加強,從而實現為股東創造更大價值的企業使命。 二、公司承諾 公司鄭重承諾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并且自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三、相關審核和批準程序 (一)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6,4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及使用76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本議案尚需股東大會批準,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二)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 (三)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劉秀梵、戴金平、易琮對公司以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發表了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6,4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及使用7,6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滿足公司業務增長對流動資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 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并已經承諾:自使用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公司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等相關規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6,4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及使用7,6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四)保薦機構意見 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以部分超募資金歸償銀行貸款及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發表以下核查意見: 1、公司用部分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和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減少財務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利益; 2、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并未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 3、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4、公司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行為已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資金的使用事項無異議。 備查文件: 1、《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2、《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超募資金使用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4、《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資金使用事項的核查意見》; 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