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7-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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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張燦燦)為進一步規范醫院評價工作,促進醫院評價工作專業化、科學化,衛生部決定組建醫院評價專家庫。 衛生部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推薦衛生部醫院評價專家庫成員候選人的通知》,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將名單匯總后,于8月31日前報送衛生部醫療服務監管司。負責推薦專家庫人選的是三級甲等醫院、省級學會協會、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推薦專家時,要注意涵蓋不同類型醫院、不同專業以及從事醫院管理的專家。對于退休時間較短、有豐富醫療及管理經驗、了解醫院改革現狀和發展趨勢的專家也可以考慮推薦。軍隊系統專家另行推薦。 專家庫成員候選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和政策,熟悉醫療衛生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了解醫療衛生工作規律,對醫院評價工作有一定的理論研究或實踐經驗;能夠認真、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職責,組織性、原則性強,具有良好的敬業和合作精神;熟悉醫院行政管理和專業技術,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較高的業務水平,一般應具有副處級以上行政職務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 衛生部將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專家的專業背景、臨床、科研和管理工作經歷以及所在醫院的類型和地域因素,對候選人進行遴選后,組建衛生部醫院評價專家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