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3-2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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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病致貧”是大眾關注的一個熱點話題,而大病醫療保障體系仍未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但在3月22日衛生部召開的2012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 村衛生服務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長陳竺提出要“擴大大病保障范圍,開展肺癌等12類重大疾病的醫療保障試點工作”。這意味著大病醫保或將有新的突破。 另一方面,在今年年初由鄧飛以及薛蠻子等名人與企業家在內的民間專業人士發起的“兒童大病醫保”公益項目也將陸續在湖南、湖北和廣西的某幾個縣共兩萬多中 學生中展開試點。該項目是以民間慈善的形式,以商業保險的方式展開兒童大病醫保項目。有專家稱,這或許能給大病醫保提供新的思路。 大病醫保試點之利弊 據介紹,從2010年開始,包括云南楚雄等少數農村地區開始實施新農合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據一位曾在云南人保健康供職的人士介紹,當時是在2009年9月由云南省衛生廳確定楚雄州、宜良縣、個舊市分別按照州級統籌、縣級統籌和市級統籌的模式進行新農合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試點,而具體經辦則委托云南人保健康公司。 據了解,截至今年2月底,云南人保健康在全省4個州(市、縣)承辦了新農合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業務,服務參保群眾達280萬人,處理賠案2.3萬余件,支付賠款4800萬余元,為2萬多個農民家庭解決了因大病造成的實際困難。 以試點楚雄州為例,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楚雄州新農合大病補充保險的參保率達到50.11%,2011年達到68.32%,今年達到了近80%,參保 率遠高于其他兩個試點地區。從2010年到今年2月底,楚雄人保健康賠付案件總數超過2萬起,賠付金額超過4000萬元。 據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永培映向記者介紹,他們與政府相關部門一起設計的大病補充保險方案,是每人每年繳費20元參保,參保人在統籌年度內發生住 院,凡符合新農合補償的病種和醫藥費用,新農合減免后累計個人自付部分超過3000元的,超過部分按40%比例由大病補充保險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額 為5萬元。 據介紹,3000元的起付額度是以楚雄州農民人均純收入確定的,是農民基本可以承受的支付能力,這部分患者占了住院患者的10%左右,符合保大病的宗旨,40%的支付比例,是以現有的實際住院資料為依據測算出來的。 另外,從2010年1月1日新農合大病補充保險啟動以來,該公司還陸續招聘了12名具有醫學背景的審核人員。根據參保人數多少和案件發生情況,分別派駐到各縣市,與當地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聯合辦公,參與醫療費用的審核工作,以達到規避風險、規范醫療行為的目的。 據悉,在云南省試點的這三個地區,在縣級及省級醫院住院的患者直接帶上住院資料,就可以到各縣市新農合管理辦公室或便民服務中心申請索賠,現在一般10天之內就可領到賠款。 但據不愿具名的內部人士透露,目前新農合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云南省試點的情況還是不錯的,畢竟之前并沒有成型的模式可以參照。然而,目前還是存在幾大不足: 首先是覆蓋的病種還是較少,只有8種;另外,報銷的額度雖然有很大提高,但是對于收入并不高的農村人口來說,個人需要承擔的那部分還是一筆沉重的負擔;第 三,沒有考慮到農村很多青壯年勞動力都出外打工的實際情況,就醫和報銷都需要在試點地區當地進行,無法惠及外出打工的這部分人群。 以商業保險模式探索大病醫保 而由民間發起的“兒童大病醫保”公益項目則以商業保險的模式對這一領域開始了探索。與之前民政部和衛生部在全國20多個城市開展的針對兒童重大疾病救助的 試點不同的是,將兒童大病醫保與保險公司合作,可以將管理運營壓力轉移給保險公司,降低項目團隊的壓力,同時也保證了兒童大病醫保的專業性。 但有不愿具名的專家介紹說,目前這種模式的難點在于平衡商業與公共利益。公益資金進入保險公司,可能會產生利潤,到時候如何處理目前還是個難題。而且在監督機制上,由于保險公司向保監會負責,也難以接受公眾監督。 另外,該專家也表示,這種民間發起并執行的公益項目能夠在制度設計上為由政府推動的大病醫保項目提供借鑒與參考,但在目前中國的體制下,再考慮到社會成本,這種民間項目只能惠及一小部分人,如果要有大范圍的覆蓋,還是得由政府主導,但是其效率應該會比民間項目差一些。 廣東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處處長周惠明則曾在公開場合向媒體呼吁構建一個適度普惠型的社會福利體系。“小病個人承擔,大病有大病醫療保障制度,我們不怕得小病,最怕得大病,我想我們要把有限的經費用在大病上,實行免費治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