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2-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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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醫改辦的要求,今年將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尚未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在今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專家表示,大病保險本質上是通過“二次報銷”的辦法,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這一政策究竟能給患者帶來什么實惠?會不會給參保人員帶來額外的負擔?此前已先行探索的江蘇太倉、廣東東莞等地,又有怎樣的經驗值得借鑒—— 什么病算是“大病” “大病”是根據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與城鄉居民經濟負擔能力對比進行判定的 提到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很多人的第一個疑問就是什么樣的病算是“大病”?我國公布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不是簡單地按照病種區分,而是根據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與城鄉居民經濟負擔能力對比進行判定,也就是說按照居民個人花費界定的。 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認為,我國的制度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關于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的定義,即一個家庭強制性醫療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費(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如果出現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這個家庭就會因病致貧返貧。我國將其換算成國內相應統計指標,當城鄉居民個人負擔醫療費用超過災難性醫療支出水平時,大病保險制度發揮作用,對城鄉居民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合理的報銷。 報銷范圍是什么 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以后,仍需個人負擔的合理醫療費用,大病保險將再給予50%的報銷 據介紹,報銷范圍的擴大是這次大病保險政策的亮點。文件中規定的大病保險報銷范圍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圍內,而是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高額醫療費用。 新的政策要求,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以后,仍需個人負擔的合理醫療費用,大病保險將再給予50%的報銷,而且對醫療費用實行分段制訂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 記者在醫院采訪時,一些患者提出,大病用的很多藥都是非醫保目錄內的,這些是否可以報銷?《意見》規定,非醫保報銷目錄內的藥品、治療項目等,只要是合規的費用,都可以報銷。此外,不是基本治療所必需的項目,在大部分地區不列入報銷范圍。 保險資金哪里來 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而不會要求公眾另行支付 《意見》指出,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 相關部門要求,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及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細測算,科學合理確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訂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同時,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就是在醫院看病的費用通過刷卡等方式即可以及時結算,不需要基本醫保報銷完以后二次到商業保險公司報銷。 對具體的籌資額度或比例,文件沒有作出規定。孫志剛解釋說,這主要是考慮各地經濟發展、居民收入和醫療費用水平差別較大。同時,根據1億人群樣本數測算,不同地方做好這項工作的籌資標準也有很大差距。因此,由各地結合實際進行科學測算后合理確定。“測算時不能簡單化,各地要根據前3年至少前1年大病高額醫療費用的發生情況等因素進行精細測算。”孫志剛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