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4-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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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計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9日公布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鼓勵社會辦醫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以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加快進入醫療衛生領域,增加醫療服務供給,推動多元化辦醫格局的形成,緩解群眾看病難的矛盾。 根據三部門公布的《關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各省(區、市)今年6月底前向社會發布本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名錄,名錄之外的所有醫療機構為非公立醫療機構,其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非公立醫療機構可結合自身特點,向社會提供多元化的醫療服務。 這份文件明確,凡是符合醫保定點相關規定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各地應將其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定點服務范圍,并執行與公立醫院相同的報銷支付政策。 三部門要求各地研究制定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行為規范,非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醫療服務價格,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向患者公示醫療服務價格,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職責加強對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監督,嚴禁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將有利于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進一步進入醫療衛生領域,擴大醫療服務供給,提高醫療服務效率,促進醫療衛生領域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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