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8-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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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2009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正式向社會公示。《工作方案》指出,基本醫保目錄調整要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相銜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全部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其他非基本藥物。 秉持新醫改旨在扭轉醫價虛高和減輕人們的醫療負擔的精神,能否入圍基本醫保目錄中,藥價將是重要考量因素。但對于一些重大疾病和療程較久疾病用藥(如癌癥用藥)的入圍機制,《工作方案》中做了靈活的處理。一項內容為“探索藥品談判機制”的規定稱,對一些價格昂貴的治療藥品,可研究制定相關政策,進行談判準入(目錄)的探索。對于這一新規,有藥企表示歡迎,因為如果因價格過高被完全排擠在基本醫保目錄外,對相關藥品的發展更為不利。 獨家藥品準入機制靈活處理 近日公示的《工作方案》中,在機制創新第一項中提出,基本醫保目錄調整要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相銜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全部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其他非基本藥物。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告訴記者,基本藥物納入醫保報銷,在一定程度上擴充了現有醫保目錄。 而決定一眾藥企生死的基本藥物目錄已初定在今年11月出臺,但是哪些藥品入圍,哪些藥品出局,仍然罩著一層面紗。 據有關媒體報道,鑒于中藥注射劑近年來頻發安全事故,部分有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的注射劑或被排除于目錄之外。在國家發改委近日向醫藥行業協會和重點醫藥企業發放的內部征求意見稿中,中藥品種只剩下100多種。在這100多種中藥品種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副局長、中國中藥協會會長房書亭日前透露,中藥注射液并沒有完全被刪掉,但篩選品種時很謹慎。 近日掛網公示中的《工作方案》對一些藥價較高的準入機制進行了探討:對一些價格昂貴的治療藥品,可研究制定相關政策,進行談判準入(目錄)的探索。(業界曾經有說法稱,以需要長期用藥的某癌癥藥品為例,可采取醫保承擔1/3、藥企承擔1/3、患者承擔1/3的做法。) 麗珠集團董事陶德勝認為,這樣的政策實施將極大地刺激企業創新,“而且我覺得對于一些獨家的不可替代的創新藥,不要受醫保目錄調整時間的限制,而是應該靈活地設定談判機制,應該是一個長期性的工作。”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接受采訪時也認為,在藥理接近的情況下,大多數患者是選擇相對便宜的藥,但是對于一些獨家生產的不可替代的藥,又確實有部分患者必需,則靈活地通過談判機制進入醫保目錄,將有益于患者。 定價權下放導致“地方保護主義”? 中投顧問醫藥行業研究員郭凡禮指出,按照新醫改中曾經公布的基本藥物目錄征求意見稿的要求,入選基本藥物目錄的藥物是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并直接配送,在合理確定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零售價的。 而在我國對基本藥物目錄的小范圍試點中,由于對基本藥物目錄里的藥品定價過低以及跨地域配送和流通增加了成本等等問題難以解決,因此試點效果并不好,大多試點企業都沒有繼續按照政策對相關藥品進行生產,這使得相關部門不得不“降低標準”來應對基本藥物目錄的推廣。 郭凡禮指出,此次“降低標準”將不再實施以前規定的全國統一價,而是由國家擬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各省級人民政府再根據招標情況在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的基本藥物采購價格。業內人士指出,這種做法也包括對醫保目錄藥品的定價。 于明德這樣評價新醫改的進步,“對于這次醫改的最大變化,莫過于一改以往的中央統一管理,而選擇權力下放,讓地方政府參與改革。而隨著衛生體制的逐步完善,行政定價機制應該徹底退出,走向市場化,由市場杠桿來起決定作用。” 但也有機構認為,藥品定價權下放地方,將難以擺脫地方保護的影響,對生產格局的集中作用有限。而且在政府招標過程中,有可能出現殺價的現象,導致藥品生產質量難以保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