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2-0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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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部門將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將醫院委托給醫院管理組織經營管理,同時派出總會計師落實出資人監管權責。院長任期內公益性目標、社會責任目標、醫療質量目標、學科發展目標、病人滿意度、員工滿意度以及對社會承諾的服務目標等績效目標,都一一列明在合同里,達不到目標,院長就被請“下課”。在強化監管的同時,衛生行政部門也“放權”給院長,不再具體干涉醫院的人、財、物運行,讓醫院的運營更靈活。 對這樣的改革方案,顧昕說,他舉雙手贊成。很久之前,他就開始呼吁公立醫院法人化。在顧昕看來,所謂醫院,無論是公立的,還是民營的,無非都是為民眾看病治病的服務機構。公立醫院,無非就是政府出資興辦的醫療機構。醫院為民眾看病治病,無論如何是要收費的。至于付賬者,那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問題。 當醫院的主要收入來自醫保機構,那么它為了競取更多資源和業務,必須厲行改革,提高效率,唯有如此才能改善醫護人員待遇。在此過程中,公立醫院必然會控制成本,其中降低藥品開支自然會成為成本控制的重要一環。如此,藥價和藥費的下降遠遠不止實施“藥品零差率”政策所期待的15%。 “無論是提高效率,還是控制成本,必須是在競爭的制度環境中才能實現。這就需要推進管辦分開,讓公立醫院成為貨真價實的獨立法人,同民營醫療機構公平競爭。”顧昕說,不根本上解決醫院的身份問題,而是執著于醫院該不該盈利,進而管束它怎么賣藥,實在是舍本逐末、緣木求魚。 醫生勞動的定價體系如何確立 “無論從現實出發,還是從歷史經驗看,公立醫院改革,如果不處理好醫生的問題,都是沒有前景的。”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社長袁鐘說,醫改不能沒有醫生的聲音,公立醫院改革更不能忽視醫生的需要,畢竟最后干活的、執行的,還是這個群體。 他指出,對醫生而言,當前最迫切的事情是勞動價值如何被正常體現。相對而言,醫生是受教育程度較高的群體,醫療服務也是高風險的行業,為什么勞動價值卻不能體面地實現?一個專家號才15元,還要和醫院分成,要知道醫生當上“專家”是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醫生勞動的定價體系必須徹底改變,讓優秀的醫生得到合理的回報,衛生事業才會走向良性循環。 經濟學家汪丁丁也曾關注過醫療服務的定價問題。他認為,當前的體制鼓勵“劣幣淘汰良幣”——清廉守法的好醫生被逐漸消滅,而善于獲取“不合法”收入的壞醫生卻如雨后春筍一樣。 他分析說,一位高中畢業生考入一所重點大學并獲得學士和博士學位,通常需要八年時間。對學生的父母和家族而言,這名學生的“人力資本”投資與形成的預期時間是八年。假設醫科教育的費用與其他學科的教育費用相差不多或同步變動,那么,基于投資的時間預期,學生及其家族將要求與“教育時間”成正比的投資回報率。中國和西方的經驗研究都表明,教育投資的回報率隨教育時間的延長而增加。 基于上述各項假設,再根據我國人口期望壽命、勞動年齡人口總量、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和每千人擁有的醫師數量,汪丁丁匡算,在中國都市地區,醫師的每月總收入(“合法”部分與“不合法”部分之和)無論如何不應低于5000元人民幣。如果低于這一價格,作為一種職業,選擇“醫師”就是不合算的。可是,根據相當廣泛的調查,至2005年上半年,絕大多數“主治醫”以上職稱的醫師的“合法”收入,不超過每月4000元人民幣。 在這種情況下,醫生的選擇有兩個:一,為自己創造足夠多的“不合法”收入;二,降低提供醫療服務的意愿。不管哪一種,都是不利于醫患整體利益的。這也是大處方、大檢查泛濫成災的一個成因。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服務收費”。然而,如何調動,怎么收費,尚缺乏進一步的細節。袁鐘以為,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不該影響到醫生的合理回報。“何況,醫療本身的特殊性和不對稱性,醫生要想獲取利益是非常容易而難以監管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