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3-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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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曾利明)“盡快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政策,理順藥品銷售渠道,徹底切斷醫院、醫生與藥品銷售的直接經濟利益聯系,把醫院門診藥房分離,變成社會藥品零售企業,獨立經營,照章納稅”。這是中國醫藥商業協會今天代表內地36萬家零售藥店向政府部門提出的意見。 該協會在此間舉行的“聲音?責任——2010醫藥界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上發表的《關于盡快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政策有關問題的建議》稱,全國零售藥店擁有288萬員工,每年提供130億人次的百姓用藥服務。但《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要求零售藥店配備、銷售基本藥物目錄,卻未規定價格及如何報銷;造成藥店配備的基本藥物滯銷、過期報廢,利潤減少、經營困難,員工下崗失業,從而難以發揮方便購藥的作用。 建議提出,要使零售藥店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中成為主體,采取以下措施使“醫藥分開”: ——建立和完善醫院處方面向社會零售藥店的制度。推動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與社會藥店聯網,方便門診病人憑醫生處方到社會零售藥店購買處方藥,憑醫保卡結算藥費 。 ——擴大醫保定點藥店,根據市場準入條件,凡是依法開辦、有處方藥銷售權的社會零售藥店均可被確定為醫保定點藥店,方便參保群眾去藥店購藥。完善醫保藥品結算體系和手段,加強監督管理,保證百姓用藥可及性。 ——城市社區醫療服務中心首先實施醫藥分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藥房,醫生開具處方后由附近社會零售藥店調配銷售,并由醫療保險機構按規定報銷。 ——開展“醫藥分開”試點,把醫院藥房分離成為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自主經營、照章納稅,與社會藥店公平競爭。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參加“兩會”的二十位醫藥界代表、委員出席了由中國藥學會、中國生化制藥工業協會、中國醫藥質量管理協會等18家機構聯合舉辦的座談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