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5-0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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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職工開始提前退休 “黑龍江的省級統籌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一些目前無法解決的相關問題也紛紛出現,比如繳費比例全國最高、退休金倒掛等,這些都表明,我們僅僅只是邁出了省級統籌的第一步。”黑龍江社保局副局長姚麗英說:“但無論出現什么樣的問題,省級統籌只能前進不能開倒車。” 在姚麗英看來,提高社保統籌層次的一個技術難點,是如何解決由于各地區社會平均工資差距而帶來基本養老金標準的差距問題。“我省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實行省級統籌后,計發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工資基數,由原來的市地或縣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改為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這樣,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地區的退休人員,省級統籌后基本養老金就會相應提高;而那些高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地區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就會相應降低。不但出現了基本養老金倒掛的現象,一些在職工資更低的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負擔還更重了。” 據悉,養老保險的替代率(編者注: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目標是40%-60%,如果替代率大于1之后,那么退休后掙的錢比在職時還多,造成基本養老金倒掛。倒掛對社會的激勵機制的影響是負面的。 “伊春類似的情況就很多。”伊春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伊春林業工人的平均工資在2006年前為340元左右,‘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后,最高的拿到500多。按照目前黑龍江省社會平均工資960元計算的話,每個月繳納的個人部分就達到190多元,幾乎就是自己工資的一半,嚴重影響了目前的生活。交不起的人只好斷保、停保。可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計算,退休人員一個月卻可能拿到800多元,這就造成了大批職工開始提前退休。”據其介紹,省級統籌前,伊春每年退休人員都控制在2000人左右,但省級統籌后,所有的口子都開了。“企業和地方政府都認為退休一個就減輕一個負擔,甚至形成了‘一人有了養老金,全家都穩定’的概念,就不再嚴格把關。所以,目前伊春50歲以上的職工基本都進社保了。” “的確,省級統籌后,由于養老保險基金主體的轉移,一些市地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全面放開了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口’的控制,甚至認為只要養老保險基金出現缺口,省里都會為其兜底。”姚麗英介紹說:“比如,一些地市在省級統籌前根據本地的基金承受能力,沒有執行特殊工種和因病非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政策,而省級統籌后,他們不僅放開了政策,有的地市還在審批和勞動能力鑒定中違反規定放寬了標準,其結果是提前退休人數增加比較明顯,給基金支付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姚麗英說:“作為不發達地區,我們迫切地希望實現社保全國統籌,因為全國統籌越早實現,困難地區就越早受益。” 全國“一卡通”行不行? 今年兩會期間,由于珠三角地區農民工退保引起的養老保險轉移問題成為熱點:體制邊緣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往哪里轉?體制內的養老保險關系怎么轉? 在黑龍江省勞動保障信息中心主任徐樹看來,“養老保險轉移難的問題,由來已久,根本原因只有一個:社保制度改革沒有適應市場經濟所帶來的勞動力流動形勢。勞動力流動頻率加快,已經徹底突破了計劃經濟下的地域限制,而養老保險制度仍然限制在‘統籌區域’范圍內,強行要求勞動關系和養老保險關系高度統一。流動的‘離心力’和養老保險的‘向心力’必然產生沖突。” 在制度設計上,社保關系與勞動關系不能分離,統籌層次過低也造成了統籌區域之間的博弈。由于統籌層次過低,勞動者跨統籌區域已經成為經常行為,但制度又規定了跨統籌區域轉移不轉移統籌部分,而計算離退休待遇時,又要與個人賬戶繳費年限等掛鉤,人為造成了統籌區域間的博弈:即轉出地留下統籌積累,轉入地相應增加了隱性債務;在轉出地個人賬戶絕對額度較高時,轉入地無法記賬。同樣,轉入地還要承擔視同繳費年限帶來的問題。比較明顯的就是經濟發達地區不愿意接收經濟不發達地區轉來的養老保險關系,從而設定了重重門檻,比如必須退休年齡前多少年轉入,或者在本地繳費15年以后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等。而在一些統籌層次比較高的地方,雖然統籌區域內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已經不成問題,但養老保險異地經辦仍然受財政體制的制約。 據徐樹介紹,中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分為兩類四種:一類是面向城鎮的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養老保險;一類是面向農村的農村養老保險。這四種制度在繳費方式、繳費率、繳費主體、記賬方式、待遇給付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別,雖正在有逐步統一的趨勢,但在制度設計方面還有著本質的區別:城鎮養老保險,是多支柱的體系,各級政府有“兜底”的責任,實際上是為養老保險進行了“再保險”;而農村養老保險,在制度設計之初便假定了“以地養老”的前提,根本沒有考慮農村城鎮化問題,基本上是單一基金積累制的個人儲蓄性保險,保費收益率低造成參保人群小,很難算是真正意義的社會保險。在這種制度沖突的情況下,作為農民工就成了“騎墻者”。農民工要進入城鎮養老保險體系比較困難,而退回到農村的養老保險體系,地方財政同樣也沒有動力進行配套資金支持,于是造成退保潮屢演不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