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11-2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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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西藏藥業近日發布公告稱,由于公司今年2月與香港確思醫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確思投資)簽署的合作方案在合作時限內不能通過SFDA的審批,經協商,雙方于11月7日簽署了協議,取消了此前簽署的《合作協議》。 根據雙方此前簽訂的協議,西藏藥業擬與確思投資共同出資設立一家合資公司,以進行凍干重組人腦利鈉肽(新活素)等項目的開發和生產,發展中國醫藥業及相關服務市場。該合資公司最終擬投入資本為3.92億元,西藏藥業則持有其49%的股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