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華東制藥有限公司出資2500萬元受讓新藥技術的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1、本公司2010年12月23日召開的六屆十四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華東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美華東,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出資2500萬元獨家受讓杭州華東醫藥集團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生物工程研究所)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和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的關聯交易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生物研究所與中美華東均為本公司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李邦良、周金寶、萬玲玲對該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共6人進行了表決,表決結果為6票同意,沒有反對和棄權。
該事項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獲得公司獨立董事張靜璃、祝衛、熊澤科的事前認可,獨立董事并對本次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
2、生物研究所2010年臨時股東會已同意上述轉讓行為,并同意由中美華東委托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坤元評估公司",原浙江勤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此次轉讓涉及的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和伏格列波糖原料藥及制劑產品生產技術(以下簡稱"新藥技術")進行資產評估,并以評估價格為依據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2010年12月23日,生物研究所與中美華東簽訂了相關的《新藥技術轉讓合同書》,由生物研究所將擁有的上述新藥技術轉讓給中美華東。
4、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亦不需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復。因該關聯交易成交金額不足3000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該事項不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杭州華東醫藥集團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潘福生,注冊資本為300萬元,由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投資有限公司(持股95%)和自然人潘福生(持股5%)共同出資組建。經營范圍為化學原料藥和化學藥制劑研究開發等。
生物研究所的控股股東為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由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出資組建,是其控股股東。由于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同時又是本公司第二大股東(持有股份17.72%),本公司又是中美華東的控股股東(持有其75%
股份),故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截至2010年09月30日,生物研究所總資產為4,593.59元,總負債為1,098.01萬元,所有者權益為3,495.58萬元,主營業務收入為574.03萬元,凈利潤為-484.76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
(1)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產品簡介
復方鹽酸吡格列酮(pioglitazoneHCl)/鹽酸二甲雙胍(meforminHC1)片是日本武田制藥株式會社研制開發的一種新型用于治療2型糖尿病的復方口服制劑。并于2005年8月獲得FDA批準上市,商品名為ACTOplusmet。本品適用于輔助飲食和鍛煉來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包括已接受吡格列酮和二甲雙胍的聯合治療或單獨應用二甲雙胍或吡格列酮不能充分控制的糖尿病患者。本品將兩種廣泛使用的糖尿病治療藥物鹽酸吡格列酮和鹽酸二甲雙胍制成單一片劑。與鹽酸吡格列酮和鹽酸二甲雙胍獨立聯合用藥比較,減少原一日服用的藥劑數量,方便了患者用藥,提高了患者的依從性。對已采用吡格列酮或二甲雙胍單藥治療沒有獲得滿意療效的糖尿病病人,可采用復方吡格列酮二甲雙胍治療。鹽酸吡格列酮直接作用于胰島素耐受性,鹽酸二甲雙胍主要減少肝臟產生的葡萄糖量。
2種藥物結合有助于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濃度,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服用更加方便,增加了患者的順應性,也使醫師用藥有了更靈活的選擇。
研究證明,復方吡格列酮二甲雙胍與同時用吡格列酮和二甲雙胍是生物等效的;同時用二者治療2型糖尿病是安全有效的。
(2)國內外開發概況及市場情況
本品由日本武田制藥北美公司研制開發,于2005年獲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準上市,商品名:ActoplusMet,2006年在英國上市。武田公司并沒有在國內就該產品申請進口注冊。2009年5月FDA已批準復方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緩釋片(ActoplusMetXR)用于治療2型糖尿病。國內目前除了生物研究所申報并首家獲得該產品的生產批文及新藥證書之外,江蘇德源也獲得了臨床批文(但生產批文尚未拿到)。
(3)專利及行政保護
吡格列酮、二甲雙胍化合物單方的國內專利保護均已到期,包括武田制藥、安壯奇實驗室和華生制藥公司在內的幾個公司,對兩者的復方制劑在國內申請了相關專利,但并不影響生物研究所研發的該復方制劑產品。生物研究所就該產品亦申請了相關專利--含有鹽酸吡格列酮和鹽酸二甲雙胍的組合物及其制備,并獲得受理(申請號:200910155431.4),但目前尚未授權。
2、伏格列波糖
(1)伏格列波糖產品簡介
伏格列波糖是日本武田藥品工業株式會社(Takeda)獨立開發研制的新一代α-葡萄糖苷酶抑制劑,口服后能競爭拮抗性地抑制腸道內雙糖類水解酶(α-葡萄糖苷酶),從而延緩了糖類的消化和吸收,以改善餐后高血糖。
伏格列波糖α-葡萄糖苷酶的選擇性高于阿卡波糖,因此用藥劑量小。伏格列波糖的作用機理是延緩葡萄糖的生成和吸收,因此降糖作用更加平穩,又加上伏格列波糖不刺激胰島素的分泌,因此餐后無高胰島素血癥的出現,不易出現低血糖現象。單獨使用和與其它降糖藥物聯合使用同樣有效,聯合用藥時還能使服藥與降糖作用更加同步,減少其它降糖藥物的用量,降低出現低血糖的危險,減少肥胖等副作用。
(2)國內外開發概況及市場情況
據IMS(世界著名醫藥產品調查與咨詢公司)報道,2009年全球糖尿病用藥市場達304.06億美元,按恒定匯率計算年增長率為13.4%,為全球第四大治療類別。
日本武田制藥主要口服降糖藥產品有吡格列酮和伏格列波糖,為該兩個產品的原研廠家。其伏格列波糖(商品名"倍欣")2009年全球銷售額4.99億美元,略高于拜耳公司的阿卡波糖(商品名"拜糖平")。但在國內樣本醫院購藥數據庫中顯示,同類產品阿卡波糖的用量遠遠高于伏格列波糖(2010年阿卡波糖制劑產品國內總銷售額預計為15億元,而伏格列波糖制劑國內總銷售額預計為8000萬元)。可見,伏格列波糖未來在我國糖尿病用藥市場仍有較大潛力。
國際上通行的治療方案中,對于基礎胰島素和強化胰島素的合理、綜合應用比中國的治療指南更為重視,放在"貫徹始終"的推薦
位置。但在中國,胰島素(特別是基礎胰島素治療)往往并不推薦在早期應用。僅在口服降糖藥控制血糖效果不滿意的情況下,才使用胰島素補充治療。這與國內外胰島素的治療成本、支付能力有關,飲食結構也是重要因素。因此在國內臨床應用中,目前單純控制餐后血糖的α-糖苷酶抑制劑重視程度和使用比例,明顯高于國外,阿卡波糖在國內是口服降糖藥的最大的品種。
國內市場上,伏格列波糖2006年以前一直由天津武田藥品有限公司獨占市場。武田公司的倍欣(伏格列波糖片)曾獲得行政保護,但其保護期于2004年5月到期。自2007年始,國內企業紛紛獲得該產品的生產批文并逐漸瓜分該市場,"倍欣"獨占市場的局面被打破。據有關重點樣本醫院數據顯示,2009年國產企業江蘇晨牌藥業、浙江震元制藥和山東魯抗辰欣三家企業占據了41.5%的市場份額,天津武田藥品有限公司的"倍欣"則下滑至58.5%。中美華東將伏格列波糖產品推向市場后,將面臨的競爭對手除了原研企業--日本武田制藥外,還有國內其他廠家。
(3)專利及行政保護
由于我國專利法在1993年前對藥物產品本身不予保護,故日本武田制藥根據我國有關法規提交了其相關專利JP-1611546的行政保護(授權號:B-JP97061009;授權日:1997年6月10日),但保護期已于2004年5月3日到期,因此將不影響本品在我國的上市銷售。
(三)交易標的國內報批情況
目前國內已有包括晨牌藥業、震元制藥和魯抗辰欣等多家企業獲得伏格列波糖生產批文,由于國內市場目前對該品種的接受和認可程度不及阿卡波糖,使其目前在國內市場總體規模較小,2010年國內銷售規模預計在7000萬元~8000萬元左右,中美華東受讓該品種并推向市場后,憑借在糖尿病治療領域的積累,將有望憑借專業的學術推廣擴大伏格列波糖的市場銷售并逐步取得競爭優勢。
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為生物研究所在國內首家拿到生產批文的3.2類化學新藥(國藥準字H20100180),目前除了生物研究所之外,江蘇德源等幾家企業也獲得了臨床批文,預計其生產批文亦即將取得,但中美華東憑借其在糖尿病領域的積累和國內首仿,具有一定的先發優勢。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和定價依據
1、交易標的
本次轉讓的標的為: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和伏格列波糖及其制劑產品(膠囊和咀嚼片)生產技術。具體包括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制劑產品的處方生產工藝、技術及相關專利,伏格列波糖原料藥(包括原料藥的生產菌種、相關技術、生產工藝)及其膠囊、咀嚼片制劑產品以及包括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作為新藥應當獲得的政府批準/許可及其相關的研究資料和文件。
2、定價依據
生物研究所和中美華東約定委托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坤元資產評估公司對交易標的進行評估,在評估價值的基礎上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坤元評估公司以2010年11月30日為基準日對伏格列波糖和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進行了資產評估,在其坤元評報[2010]第474號資產評估報告中,采用收益現值法得出的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和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的評估價值合計2816.7萬元(其中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2170.2萬元,伏格列波糖646.5萬元),該評估報告已在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3、關于本次新藥技術資產評估的相關說明
根據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坤元評報〔2010〕第474號資產評估報告書,此次評估上述新藥技術的評估基準日為2010年11月30日,評估使用有效期為一年,即自評估基準日2010年11月30日起至2011年11月29日止。
(1)新藥技術資產評估方法的說明資產評估一般使用三種方法,即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把現行條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被評估資產在全新狀況下所需承擔的全部成本(包括機會成本)、費用等作為重置價值,然后估測被評估資產業已存在的各種貶值因素,并將其從重置價值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評估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對制藥技術而言,由于其投入與產出具有弱對應性,有時研發的成本費用較低而帶來的收益卻很大。相反,有時為設計研發某項制藥技術的成本費用很高,但帶來的收益卻不高。因此成本法一般很少在制藥技術的評估中使用。
市場法是指利用市場上同類或類似資產的近期交易價格,經直接比較或類比分析以估測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其采用替代原則,要求充分利用類似資產成交的價格信息,并以此為基礎判斷和估測被評估資產的價值。對制藥技術而言,由于制藥技術的單一性,能作參照物比較的同類資產少有存在。從國內制藥技術交易情況看,交易案例較少,因而很難獲得可用以比照的數個近期類似的交易案例,市場法評估賴以使用的條件受到限制,故目前一般也很少采用市場法評估制藥技術。
收益法是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未來預期收益的現值來判斷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對制藥技術而言,其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資產所有者能夠通過銷售使用該制藥技術進行生產的產品從而帶來收益。因而在我國目前市場情況下,收益法是評估制藥技術較合適的方法。
綜上,本次評估采用收益法對委托評估的無形資產(伏格列波糖原料藥及其制劑產品(膠囊和咀嚼片)生產技術、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進行評估。
根據本次評估目的及對象的具體情況,選用收入分成法確定新藥技術無形資產的預期分成收入。收入分成法系基于技術對收入的貢獻率,以銷售額為基數及適當的分成比率確定被評估資產的未來預期收益的方法。
n
其基本公式為: P
KR i
1 i
i 1 r
式中:P 為待評資產的評估值;
K 為銷售收入分成率;
Ri 為第 i 年的凈銷售收入額;
i 為收益期限;
r 為折現率。 評估時有關參數根據一般情況下制藥技術轉讓為目的的情況進行
選取,并經預測、分析、計算后得到委托評估資產的評估價值。
(2)評估參數的說明
①預測期限的確定
目前,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尚未在國內上市,正處于市場培育期,國外同類產品市場正在快速發展,同時生物研究所已通過申請相關發明專利來保護、延長該項目技術的經濟壽命。考慮我國的醫藥審批標準及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工藝難度和國內新藥一般生命周期,該技術的合理收益期限約為12~15年。本次評估,考慮到市場潛在的各種不確定因素,保守地預計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的收益期限為12年。
目前,在我國的糖尿病口服藥中,伏格列波糖產品雖然上市已久,但是前期的大部分時間均處于市場推廣階段,直至2009年方被列入全國醫保目錄,該產品才取得較大的增長。因此,我們認為伏格列波糖產品目前正處于生命周期的增長期。考慮到國內同類仿制藥的經濟壽命周期至少在10年以上,而中美華東公司的同類仿制藥阿卡波糖(卡博平)在國內上市已有8年,目前仍處于持續增長的狀態,該產品的經濟壽命預計能達15年以上。綜合考慮伏格列波糖的實際情況以及類似藥物的經濟壽命,確定伏格列波糖生產技術的經濟壽命期限為12年左右。
②因素分析法計算收入分成率,
收入分成率
K 最高分成率 K
因素評分分值 G j 100%
0 因素設計分值 G
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收入分成率K0 = 4.90%
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收入分成率K0 = 4.50%
③折現率 折現率=無風險報酬率+風險報酬率+個別風險報酬率 計算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折現率=無風險報酬率+風險報
酬率+個別風險報酬率= 3.70% + 8.30% + 2% = 14.00%
計算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折現率=無風險報酬率+風險報酬率+
個別風險報酬率= 3.70% +7.30% + 2% = 13.00%
④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預測期內的每年產品凈銷售收入
單位:人民幣 萬元
項目/年份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產品銷售收入 462.50 851.76 1,830.50 3,527.16 6,194.82 9,628.74
2.收入分成率 4.90% 4.90% 4.90% 4.90% 4.90% 4.90%
3.凈收益 22.66 41.74 89.69 172.83 303.55 471.81
4.折現系數 0.8677 0.7611 0.6676 0.5856 0.5137 0.4506
5.折現值 19.66 31.77 59.88 101.21 155.93 212.60
項目/年份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產品銷售收入 13,299.00 16,500.48 19,097.82 21,109.76 22,562.07 23,046.60
2.收入分成率 4.90% 4.90% 4.90% 4.90% 4.90% 4.90%
3.凈收益 651.65 808.52 935.79 1,034.38 1,105.54 1,129.28
4.折現系數 0.3953 0.3468 0.3042 0.2668 0.2340 0.2053
5.折現值 257.60 280.39 284.67 275.97 258.70 231.84
6.現值合計 2,170.22
⑤伏格列波糖制劑產品預測期內的每年產品凈銷售收入
單位:人民幣 萬元
項目/年份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產品銷售收入 79.04 421.06 1,168.20 2,017.75 2,841.72 3,576.54
2.收入分成率 4.50% 4.50% 4.50% 4.50% 4.50% 4.50%
3.凈收益 3.56 18.95 52.57 90.80 127.88 160.94
4.折現系數 0.8760 0.7752 0.6860 0.6071 0.5373 0.4755
5.折現值 3.12 14.69 36.06 55.12 68.71 76.53
項目/年份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產品銷售收入 4,092.16 4,389.29 4,689.90 4,908.90 4,947.90 4,841.40
2.收入分成率 4.50% 4.50% 4.50% 4.50% 4.50% 4.50%
3.凈收益 184.15 197.52 211.05 220.90 222.66 217.86
4.折現系數 0.4208 0.3724 0.3296 0.2917 0.2581 0.2284
5.折現值 77.49 73.56 69.56 64.44 57.47 49.76
6.現值合計 646.51
說明:上述銷售收入預測數據在預測期內基本處于增長趨勢,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1)據有關預測,國內糖尿病市場發病人數及比例在未來10年中仍處于高發及增長狀態,中美華東作為國產糖尿病市場的主要企業在該領域通過學術營銷仍有很大市場機會。
(2)糖尿病領域的治療藥物其研發周期很長,產品生命周期也較長。該兩個產品均為新版國家醫保目錄內產品,隨著國家對醫藥行業的投入加大及醫保覆蓋面的擴大,使目錄內的大病種用藥面臨良好的增長空間。另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年來對新藥審批從嚴控制,使新藥報批周期大大延長,獲批文號新藥較之前大幅減少,間接使已擁有文號的醫藥企業具備很好的市場拓展空間和時間。
(3)目前全國各省市藥品集中統一招標時間并不一致,新批準的處方藥品參與全部省市的招標至少需要2年左右的跨度時間,即使中標,產品的銷售體現也有所延長,在經過了所有省市的招標后,其銷售才可能出現較快增長,但銷售周期也較以往有所延長。
4、評估增值的說明
(1)截至評估基準日總支出(研發成本):評估機構現場核查,生物研究所近年來賬面列支的吡格列酮二甲
雙胍片研發項目總支出為850.52萬元;伏格列波糖原料藥及其制劑產品(膠囊和咀嚼片)研發項目總支出為362.9萬元,兩個產品總成本合計:1,213.4萬元
(2)評估增值率
上述新藥技術評估價值合計為2816.7萬元,較賬面研發成本增值1603.3萬元,增值率為132.1%;較轉讓價格2500萬元增值1286.6萬元,增值率為106%。
5、特別事項說明
(1)根據生物研究所于2008年3月與中美華東簽訂的《關于共同申報伏格列波糖原料藥及其制劑產品的合作協議》,以及2008年4月與中美華東簽訂的《關于共同申報吡格列酮二甲雙胍制劑產品的合作協議》,確認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和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是生物研究所獨立研究開發的科研成果,生物研究所擁有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和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所對應的一切權利,但因其生產條件限制,在新藥申報時由生物研究所提供全部申報資料,聯合中美華東進行共同署名申報生產批件。在生物研究所未向中美華東轉讓上述新藥技術前,其使用權全部歸生物研究所所有。在取得相關生產批件后由其向中美華東獨家轉讓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和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
五、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轉讓價格時,獨立董事和非關聯董事均同意受讓該新藥技術,在征求了生物工程研究所股東的意見后,一致同意在一次性付款的條件下,實際轉讓價格在評估價值的基礎上進行適當折讓。雙方最終確定實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00萬元,其中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轉讓價格為1900萬元,伏格列波糖原料藥及制劑產品生產技術轉讓價格為600萬元。
支付方式:伏格列波糖和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新藥技術正式轉讓時,由中美華東一次性支付給生物研究所共計2500萬元技術轉讓費。
六、涉及關聯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轉讓完成后,中美華東取得的權利還包括轉讓方期后可能取得的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和伏格列波糖新藥技術的有關政府批文和相關專利,同時生物研究所就上述新藥技術不得再行轉讓第三人,其自身亦不得使用于生產。
2、本次轉讓所需資金由中美華東以其自有資金解決。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1、交易目的
(1)豐富、完善糖尿病治療領域產品線,進一步鞏固華東醫藥在糖尿病治療領域的競爭優勢伏格列波糖和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都是糖尿病治療領域的品種,該兩個品種的轉讓,是對公司在糖尿病領域內產品梯隊的重要補充,有助于延長產品線寬度,擴大市場占有率,鞏固競爭優勢。今后,華東醫藥將成為同時擁有包括阿卡波糖、吡格列酮、伏格列波糖以及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復方制劑等口服糖尿病藥物的國內領先企業,產品線的完善使得公司能夠滿足更多患者的用藥需求,對產品銷售有促進的作用。今后公司將以豐富的口服糖尿病系列產品同拜耳、諾和諾德和中美施貴寶等這些跨國公司原研廠家展開直接競爭,將進一步增強華東醫藥在糖尿病治療領域的市場競爭力,鞏固在國內廠家中的領先地位。
(2)有利于繼續貫徹公司"要么唯一,要么第一"的經營宗旨公司在產品研發方面,歷來主張"要么唯一、要么第一"的發展戰略,而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作為首仿新藥的推出,是公司核心經營宗旨的又一次體現。本次推出的伏格列波糖產品,雖然國內目前已有多家生產企業,但營銷能力目前尚不及中美華東,且國內市場上伏格列波糖的總體市場規模仍較小,還未充分啟動。中美華東受讓該品種并推向市場后,憑借在糖尿病治療領域的積累,將逐步取得競爭優勢,力爭取得"第一"的市場地位。
(3)避免同業競爭
生物研究所和本公司同屬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投資的企業,屬于關聯企業。作為上市公司,在公司上市時有關各方已就避免同業競爭做出承諾,如果不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美華東受讓上述新藥技術,而由杭州華東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內的其它企業生產,將會構成同業競爭;而如果轉讓到其它企業生產,對公司而言,將會錯失良機,削弱在糖尿病治療領域的競爭優勢。
(4)目前很好的市場進入機會
復方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的開發為已接受吡格列酮和二甲雙胍的聯合治療或單獨應用二甲雙胍不能充分控制糖尿病患者帶來了極大的方便。由于近來競爭對手羅格列酮及其復方制劑產品因安全性問題在美國和歐盟遭遇撤市或監管,因此將大大影響其市場。而臨床上復方制劑有其獨特優勢,羅格列酮的安全性問題更是給公司的吡格列酮及其復方產品提供了很好的市場機會。伏格列波糖與其他降糖藥相比,它的活性高,用藥劑量小,副反應極其輕微,較為安全,可用于任何年齡的糖尿病患者。加之伏格列波糖進入了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對其今后的銷售可能有更大的促進作用。因此,兩個新藥均能給廣大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療選擇方案。
另外,吡格列酮二甲雙胍片作為國內首仿藥物,在產品定價上也享有一定優勢,在臨床上可和公司的卡博平(阿卡波糖片)作為聯合用藥對患者進行治療,結合中美華東目前的行業地位及渠道優勢,可強化公司的競爭能力,成為公司在糖尿病用藥領域的又一重點產品。
2、對公司財務和未來業績的影響
中美華東本次一次性支付2500萬元技術轉讓費,將采用直線折舊法按照10年進行攤銷,即每年攤銷250萬元,對中美華東經營和財務方面的影響不大。預計上述新藥技術轉讓后,經過前期1~2年陸續參與各地藥品招標及市場推廣,銷售會逐漸增長,為公司帶來較好的經濟效益。
中美華東已擁有通過GMP認證的生產上述新產品的生產車間和設備,生產工藝已較成熟,在投產前僅需采購必備原料就可正式生產,也不需進行其它改造支出。此次轉讓中美華東僅承擔資產評估費,不承擔其它和轉讓有關的稅費支出。
八、本年初至披露日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中美華東與生物研究所未發生其他關聯交易。中美華東與生物研究所存在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全部為生物研究所為中美華東提供技術服務,累積發生金額為人民幣900萬元整。
九、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該事項在事前已經公司獨立董事張靜璃、祝衛、熊澤科的仔細了解和詢問,并得到其事前認可,公司獨立董事在認真研究了公司管理層提供的議案相關資料以及中介機構的相關評估報告的基礎上,本著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的原則發表意見如下:
1、公司對于本次關聯交易對公司經營發展的必要性在本次會議前有充分論證,董事會成員進行了溝通,決策程序合法;
2、本次關聯交易經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在此基礎上,參考國內市場相關產品轉讓價格,降低了擬受讓價格,交易價格公允;
3、本次關聯交易避免了同業競爭;
4、本次關聯交易經有利于繼續貫徹公司的經營宗旨,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長遠利益。
十、備查文件
1、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六屆十四次董事會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關于此項關聯交易發表的獨立意見;
3、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坤元評報〔2010〕第474號資產評估報
告書。
特此公告。
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