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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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傳聞情況: 近日,《21世紀經濟報道》題目為“尼美舒利席卷各地康芝藥業主業或遭遇危機”的文章對公司主業及公司產品瑞芝清(尼美舒利顆粒)有如此的報道:“涉及病例20余人,其中就有兒童因為服用康芝藥業主導產品瑞芝清,一例發生多臟器功能損傷,一例引起嚴重肝損害而死亡”,“瑞芝清已致多起嚴重不良反應”,“康芝藥業主業堪憂”等內容。 二、澄清說明:針對上述報道,公司澄清如下: 該報道的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如文中提及的嚴重肝損害、死亡病例等內容,均與瑞芝清無直接關系。我司產品瑞芝清(尼美舒利顆粒)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批準生產和銷售的處方藥,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H20020137。公司嚴格按照GMP要求生產,質量符合國家藥品標準。國內外文獻及大量事實證明尼美舒利是安全的藥物。根據國家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布的《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 近十年來在我國沒有尼美舒利相關不良反應的信息通報,我司產品瑞芝清上市九年來,從未發生過嚴重不良反應。公司專注于兒童健康事業,一貫堅持做百姓放心藥、安全藥的經營理念。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業績不斷提升,公司仍將努力推動瑞芝清(尼美舒利顆粒)市場銷量的持續增長。 三、公司聲明: 本公司鄭重聲明:對于報道中嚴重失實的言論,本公司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責任的權利。 四、風險提示: 本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巨潮資訊網及公司網站為本公司披露媒體,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停、復牌提示 本公司股票2011年2月14日上午停牌,下午13:00復牌。 特此公告。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2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