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浙江英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英特藥業為子公司擔保實施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㈠基本情況 2010年9月13日,浙江英特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英特藥業”)股東會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生物制品營銷有限公司(簡稱“英特生物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3200萬元的擔保。2010年10月18日,英特藥業向中國光大銀行杭州分行出具《授信額度使用授權委托書》,同意為英特生物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杭州分行貸款(授信額度3200萬元)所產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償還義務(相關公告刊登在2010年9月14日、2010年10月20日的證券時報上)。 ㈡擔保實施情況 2010年11月5日,英特生物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杭州分行簽署《流動資金貸款合同》,向中國光大銀行杭州分行貸款2000萬元,貸款期限自2010年11月5日起,至2011年5月4日止,貸款用途為購買醫藥產品。 上述擔保發生前,英特藥業為英特生物公司擔保的余額為1200萬元;本次擔保發生后,英特藥業為英特生物公司擔保的余額合計為3200萬元。 二、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10500萬元,全部是公司為子公司或子公司為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擔保總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61.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