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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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新增或更改的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無被否決的議案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青島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現場會議于2010年9月28日(周二)下午14:00在青島市嶗山區仰口風景區港東海爾國際培訓中心召開。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梁富友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36人,代表股份數146,049,83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8.3754%。其中: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3名,代表股份數123,666,1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股份總數的57.8961%;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33名,代表股份數22,383,73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4793%。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45,976,499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98%;反對73,2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01%;棄權1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1%。 2、《關于完善及修訂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45,976,399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97%;反對73,2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01%;棄權2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1%。 3、《關于修訂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45,976,299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496%;反對60,83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17%;棄權12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含網絡投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87%。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的王莉律師和孫凱律師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結論如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青島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青島華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