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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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傳真、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出席監事3人,監事張迪請假,實際出席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過討論和表決,通過如下決議: 一、《200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票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公司2009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情況:同意票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三、《監事會對董事會編制的2009年年度報告審核意見》 表決情況:同意票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監事會根據《證券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2007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2009年年度報告進行了認真嚴格的審核,意見如下: 1、2009年年報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2009年年報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 3、在提出本意見前,監事會未發現參與年報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4、我們保證公司2009年度報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四、《公司2010年一季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情況:同意票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五、《監事會對董事會編制的2010年一季度報告審核意見》 表決情況:同意票2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監事會根據《證券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2007年修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2010年一季度報告進行了認真嚴格的審核,意見如下: 1、2010年一季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2010年一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期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 3、在提出本意見前,監事會未發現參與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4、我們保證公司2010年一季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