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2-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月6日發出通知強調,為確保公眾用藥安全,維護患者的身體健康,對上市銷售的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產的糖脂寧膠囊必須經當地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未經檢驗的不準使用。 假糖脂寧膠囊事件發生后,該局與衛生部在1月30日分別發出《關于查處假藥糖脂寧膠囊的通知》和《關于立即停用“糖脂寧膠囊”(批號為081101)的緊急通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對假藥糖脂寧膠囊查處工作的通知》說,目前藥監部門正在配合公安機關深挖假藥源頭,依法查處涉嫌銷售假藥的單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