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1-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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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人員結構。爭取3年內,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學歷構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國家級中心本科學歷人員占75%以上;省級中心本科學歷人員占 65%以上;市級中心本科學歷人員占50%以上;縣級中心本科學歷人員占35%以上。婦幼保健人員編制按《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編制標準》落實,衛生技術人員占總人數的75%-80%。各級公共衛生機構要根據工作職責和任務,有計劃地吸收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生,改善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提高知識和技術水平。嚴禁非專業人員從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對現在專業技術崗位的非專業技術人員要妥善進行調整。婦幼保健專業技術人員須掌握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從事婚前保健、產前診斷和遺傳病診斷、助產技術、終止妊娠和結扎手術服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 (六)加強衛生監督人才隊伍建設。 按照轄區人口數、工作量、服務范圍和經濟水平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配備。研究落實政策,吸引各類優秀人員從事衛生監督工作。加強衛生監督人員執法資格管理,優化人員結構。完善培訓管理制度,定期對在崗人員進行培訓。落實執法責任制,完善執法考核評議和稽查機制,不斷提高衛生監督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推進衛生監督隊伍的規范化建設。 (七)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作用。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與專業學位銜接的試點。加強中醫藥人才培訓,建立穩定的中醫藥人才培訓機制。大力實施“三名三培”工程,加強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繼續支持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和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統籌加強農村、社區的中醫藥人才培養,繼續開展縣鄉村中醫藥技術骨干培訓,實施中醫類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和規范化培訓。按照布局合理、分工明確、特色突出的原則,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 (八)加強護理隊伍和技能人才建設。 貫徹落實《護士條例》,切實維護護士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護士準入制度,加強護士繼續教育,提高護士隊伍整體素質。醫療機構的護士人員配備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研究擬訂綜合醫院編制標準,合理配備護理人員編制,切實保障護士待遇。 對衛生行業工勤技能崗位的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快衛生行業技能人才培養。 (九)加快建設高層次衛生人才隊伍。 研究制定高層次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以創新能力建設為核心,以項目為依托,努力建設一支高水平的醫學創新隊伍。實施衛生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培養一批在國際醫學領域有重要影響力的醫學科學家,成為優秀學科帶頭人。 完善高層次人才選拔機制。組建衛生系統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建立高層次人才研修制度,資助參加國內外重大學術活動。積極引進海外高層次衛生人才,建設好“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加大對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的支持,為回國人員創造較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十)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職業化建設。 制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規范,探索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和衛生行業特點的管理人員考核體系和評價標準。 積極推動衛生管理崗位培訓工作,逐步建立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每5年參加一次3個月以上的管理崗位知識培訓。衛生管理崗位培訓證書應當作為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競聘上崗的重要依據。規范醫院管理者的任職條件,逐步形成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醫療機構管理隊伍。高等學校要逐步完善衛生管理相關學科建設,實施衛生管理培訓及學歷教育。 規范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培養、選拔、聘用、考核,努力建設一支崗位職責明晰、考核規范、責權一致的職業化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隊伍。 三、以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為核心,加強醫學人才培養 (十一)深化醫學教育改革,發揮醫學院校人才培養基地作用。 完善醫學教育協調工作機制,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加強醫學教育工作的宏觀指導,根據我國衛生事業發展的客觀需求,科學合理制定醫學教育的發展規劃,加大投入,改善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質量,促進醫學教育的全面健康發展。 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衛生事業發展需要,統籌規劃,調控醫學教育規模和結構;合理設置醫學教育本科專業,推進醫學教育學制、學位體系改革,創新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加強醫德和職業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化臨床實踐教學和臨床技能培養,加強臨床教學實踐基地建設,提高醫學實踐教學質量。 積極開展醫學教育專業認證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醫學教育院校相關信息和評估結果,做好醫學教育與衛生執業準入的銜接。 根據衛生崗位需求,科學確定衛生職業教育的辦學規模,合理設置專業,探索建立衛生職業教育的認證、認可制度。 (十二)完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促進繼續醫學教育穩步發展。 進一步明確院校醫學教育、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三個階段的目標和任務。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醫學專業本科生在完成院校教育畢業后,在符合要求的醫院中接受規定年限的住院醫師培訓,醫學專業研究生畢業后,由培養單位按其臨床能力安排參加相應階段的住院醫師培訓,提高醫生臨床醫療水平和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研究制定與住院醫師培訓相關的人事管理、資金籌措等配套政策,充分發揮高等院校、醫院及行業協會的作用,為住院醫師培訓創造良好環境。 建立健全醫學終身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各種衛生和教育資源、遠程教育的技術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醫學繼續教育活動。加強對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將繼續醫學教育與衛生技術人員考核、聘用、晉升、執業再注冊等人才管理制度相結合,不斷提高衛生技術隊伍素質。 四、完善衛生人才評價體系和使用機制 (十三)完善衛生人才評價體系。 嚴格衛生行業技術人員的準入。建立以工作業績為核心,以品德、知識、能力、服務為主要內容的衛生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評制度。強化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踐能力的考核,完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積極探索和改進衛生人才評價方法,應用現代人才測評手段,客觀、公正地評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和能力。完善技能型人才職業標準。 研究建立衛生技術人員和衛生管理人員評價制度,培育、發展和規范衛生人才評價中介組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