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2-2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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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因違規銷售直接導致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流入非法渠道的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將被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月21日發出通知,將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管理納入當前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買賣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行為。 據悉,近年來,不法分子大肆套購未列入特殊管理的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致使該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提取麻黃堿制造冰毒,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社會穩定和國家聲譽。此次將其納入為期兩年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范疇,旨在進一步規范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生產經營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生產、經營監管,加強對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跟蹤核實藥品銷售流向,嚴防流失。 據介紹,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專項整治的主要措施有:合理控制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生產總量,建立企業購用審批檔案,對增長異常的要及時調查核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生產、經營企業的銷售流向進行重點檢查,一旦發現異常將暫停銷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