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10-0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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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河北省衛生廳獲悉,目前全省各縣(市)均已成立了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工作管理辦公室,初步建立了全省基層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工作管理體系,為基本藥物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回款奠定了基礎。 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是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內容,涉及基本藥物統一招標、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匯款等諸多環節。目前我省新一輪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已經完成,為確保相關工作有序開展和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我省要求各縣(市)均要建立相關工作機構。 縣(市)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工作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地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網上集中采購工作的管理;定期審核、匯總本地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需求計劃并定期通過省醫藥集中采購網辦理采購;根據有關要求,做好基本藥物貨款統一支付的相關工作;負責對供貨企業配送工作的監管;負責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流通、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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