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3-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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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年來,在“以藥養醫”體制下,加價愈演愈烈,造成了嚴重的看病貴問題。為了解決醫院無節制加價問題,2006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對藥品價格實施最高零售價管理,同時規定“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 當加價比例被明確規定后,新的問題出現了。醫院趨向采購高價藥,藥價基數大,加成絕對值就大,醫院賺取的利潤就更多。手握處方大權的醫院為了獲得更多的加成,轉而使用高價藥。 最明顯的對比是,針對同樣的病癥,醫院銷售一支不到1元的青霉素和20多元的頭孢,加成利潤相差幾十倍。有數據顯示,三級甲等醫院的藥品收入占據醫院總收入的50%左右,二級醫院這一比例更高,這成為醫院的主要收入來源。在明顯的利潤差異下,廉價藥進入醫院,最后到達患者手中的道路變得更為曲折。 “誰當院長也沒辦法,人總要吃飯。”在安靜的辦公室里,王發強的聲音有些大。這位武警總醫院前院長堅信,是盈利把醫院逼上了開高價藥的不歸路。他講了一個通俗到“小學生都能明白”的邏輯:國家只承擔不到30%的醫院運營經費,醫院的檢查、手術、診斷等醫療服務不足以養活自身,剩下的只能靠市場手段去賺得,藥品加成是唯一可選的方法。 王發強之前任職的武警總醫院因屬軍隊序列,所需費用國家給予基本保證,這使他有點慶幸,起碼自己沒有衣食之憂。 然而其他醫院的院長就不如王發強這么幸運了。在北京國際飯店一樓的會客廳里,全國政協委員施耀忠告訴記者一個現實,公立醫院80%的收入都來自于醫院自營,財政對醫院的撥款少到連基本的生計都無法維持。 資深醫藥人或許都明白一點,廉價藥并不意味著療效廉價,與醫生開的高價藥相比,療效可能沒有太大的差別。 “如果我的孫子感冒了,我一定先給他用青霉素。”王發強肯定地說,“十多年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導致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藥價虛高和虛低并存,不少藥品的價格虛高數倍乃至數十倍,而‘唯低價是取’的藥品招標又讓不少藥品的中標價虛低嚴重,影響供應和質量;公立醫療機構藥品供應體系混亂,商業賄賂盛行,大處方、濫用藥十分嚴重。” 201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公立醫院改革將取消藥品加成。兩年多時間過去了,北京市僅在友誼醫院、兒童醫院等5家三甲醫院試點取消藥品加成,這不足北京三甲醫院總數的十分之一。 在3月4日由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等中國醫藥行業24家協(學)會共同舉辦的2013年第五屆“聲音•責任”醫藥行業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上,醫藥界代表、委員們及行業協會聯名呼吁:取消政府主導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歸還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采購權和定價權。 這份聯合建議指出:“招標本來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比較好的市場化采購方式,但目前我國政府包辦的藥品招標政策嚴重異化,成為藥品進入市場所執行的‘二次行政管制’,實質上是把藥品進入醫療機構使用的正常市場行為變成了行政審批,并且同種產品不同區域(省、區、市)年年審批一次,招標主管部門成了藥品領域的最大審批權機構。這一事與愿違的結果是因為政府主導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存在許多無法克服的問題。” 聯合建議認為,取消政府主導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歸還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采購權和定價權主要好處有:一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二是醫藥企業無需開展“高定價、大回扣”的違法競爭,只需以質量、品牌、規模、創新和價格開展正常的市場競爭;三是有利于提高醫藥行業的集中度,規范醫藥購銷秩序;四是有利于藥企集中精力和財力進行藥品研發與創新。 年初,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聯合宣布,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定點生產試點”,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企業定點生產用量小,但臨床必需的基本藥物,規定統一的醫療機構采購價格,保證定點生產企業合理盈利。3月10日,安徽省物價局在官網上掛出該省首批廉價藥品目錄,其中327個品規全為基本藥物,標準為日均費用西藥不超過1元、中成藥不超過1.5元。有人認為這是全國版“低價藥目錄”的試點,不少藥企也對此寄予厚望,以期改變廉價藥不斷消失的現狀。然而,廉價藥消失的背后,是在醫藥這個特殊行業里,市場無形之手與政府有形之手的互補互斥,行業利益與職業準則的你進我退,要真正改變廉價藥的命運,一紙規定還遠遠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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