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8-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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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消息,該部日前啟動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目錄調整將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相銜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全部納入新版目錄,報銷比例要明顯高于其他非基本藥物。 人保部表示,新目錄中調入的藥品,其基礎資料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堅持不接受企業申報,不重復進行藥品檢驗,不向藥品生產經銷企業收取評審費和其他費用。重點對新藥、地方調整增加的藥品和評審專家建議增補的藥品進行評審。同時,對所有藥品均按照臨床藥理學進行分類,剔除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不予考慮的藥品,標明市場零售價格和療程價格后,再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納入目錄的藥品,將根據社會保險不同險種、診療規范與臨床用藥指南、循證醫學與藥品分類管理等,進一步提出使用與支付管理辦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