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保部正式公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新版目錄出現了很多全新的變化,包括對中藥、普藥以及創新藥的支持和利好,中投顧問醫藥行業研究員郭凡禮指出,然而此次出臺的醫保目錄卻并沒有包含談判準入的藥品。
中投顧問醫藥行業研究員郭凡禮指出,本次醫保中沒有包含談判準入的藥品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是藥品談判機制的有關規則還并不完善,11月23日,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聯合發布了《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到將“探索建立醫藥費用供需雙方談判機制”,也就是說現在的談判機制都是在最初步探索階段。
郭凡禮指出,第二點原因是實行談判機制的目的就是讓一些高價藥也有機會進入醫保目錄,但是對于主要包含高價藥的基本藥物目錄擴展版到如今還沒有發布,這也是一方面影響,第三點原因是有些藥物價格明顯偏高,直接納入醫保目錄會對基金的使用帶來風險。
郭凡禮同時指出,談判機制的確立將是未來藥品篩選和價格確定的大勢所趨,它也將對臨床療效確切并有重大創新價值但價格昂貴的藥品有實際的利好,然而上述三點原因卻阻礙了談判機制進入醫保目錄的時間表,然而這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條件成熟的時候談判機制是有望納入醫保目錄的。
中投顧問發布的《2009-2012年中國醫藥行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雖然說談判機制的確立將是未來藥品篩選和價格確定的大勢所趨,但是這個路程還有一段的距離,如果可以真正實現這個價格機制,那么將會有更多因成本和售價偏高而無緣進入醫保目錄的藥品也可以進入目錄,從而實現市場的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