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1-1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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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要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探索公立醫院改革這兩個醫改的難點和焦點問題上求得突破。”這是在1月12日召開的浙江省衛生工作會議上,該省衛生廳對全省提出的要求。 2010年,該省將鞏固和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2月25日前和年底前分別在30%和不少于60%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該省提出,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時,對作為區域醫療衛生中心或具有專科特色的鄉鎮衛生院、沒有床位和設有床位的鄉鎮衛生院區別對待,不搞一刀切。允許各地有一個實施的過渡期,制定一些過渡性的政策。如對于試點地區在30張床位以上的基層醫療機構的住院病人的用藥,應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確因臨床需要,可適度使用其他藥物,但必須控制使用藥品的品種數量和藥品銷售比例,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010年,該省將研究出臺浙江省公立醫院改革方案。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科學合理地調整公立醫院規劃布局,提高醫療資源綜合利用效率。探索建立注冊醫師多點執業的辦法和形式,鼓勵高年資醫師到基層服務。探索建立電子病歷,與居民健康檔案實現信息共享,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積極促進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 該省還將繼續鞏固和完善新農合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2010年,該省所有縣(市、區)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要達到185元以上;繼續抓好三大類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工作,項目經費統一調整為人均20元;繼續深入開展第三輪參合農民健康體檢工作,2010年完成體檢率3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