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2-2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經國務院同意,衛生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印發《關于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全文見第2版)。《指導意見》明確,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維護公立醫院的主導地位是公立醫院改革的核心。 《指導意見》分為4個部分,共18條,明確了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實施步驟、主要內容和組織領導。 《指導意見》指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要堅持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公立醫院運行效率,努力讓群眾看好病。要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公立醫院的主導地位,鼓勵多元化辦醫;堅持發展、改革和管理相結合;堅持總體設計,有序推進,重點突破,系統總結;堅持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鼓勵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創新。 《指導意見》提出了九項改革試點主要內容。一是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加強公立醫院規劃和調控,優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二是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明確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責,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三是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四是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五是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合理調整醫藥價格,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六是加強公立醫院管理,確保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院服務。七是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對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八是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九是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指導意見》強調,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任務重、難度大,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領導。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衛生部組織推動試點工作,其他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訂試點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突出重點方面和關鍵環節,深入探索,大膽嘗試,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實效。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評估和監督,及時總結試點情況,完善有關政策措施,推進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