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2-2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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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國務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將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由從業人員擴大到學生、兒童、老人等城鎮非從業人員。與此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從局部試點走向全面推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逐步建立。 2008年11月,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0,012萬人。在覆蓋面不斷擴大的基礎上,醫療保險的受益人群持續增加,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基本實現了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管理目標。在完善制度的同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不斷加強,形成以“三個目錄,兩個定點,一個結算辦法”為核心的管理體系,初步形成了對定點醫藥服務機構的監管和調控機制。 2009年1月,國務院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新醫改方案,“抓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成為居于醫改五項改革之首。同時明確指出:2011年將實現全民醫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