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7-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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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 2007年的大牛股鑫富藥業,正面臨巨大的挑戰——曠日持久的專利權官司加上主營產品的連續降價。 24日,鑫富藥業公告說,對于公司要求追究山東新發藥業專利侵權的法律責任一案,7月23日,公司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對新發藥業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做出裁定,駁回新發藥業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具有該案的管轄權。 爭得本地管轄 該公司曾公告,公司是一家制造銷售維生素B5(D-泛酸鈣)及相關產品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是世界第一大維生素B5生產銷售商,系ZL 2005 1 0123566.4“產D-泛解酸內酯水解酶的微生物及其制備D-泛解酸的方法”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公司在生產經營中發現,山東新發藥業未經本公司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擅自生產上述專利產品,使用上述專利方法。 2007年12月3日,鑫富藥業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山東新發藥業有限公司等專利侵權的法律責任。 2008年2月上旬,在審理該專利侵權糾紛案中,山東新發在法定答辯期限內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新發公司提出的異議。山東新發不服裁定,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月10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認為,鑫富藥業提供的與上海愛兮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簽訂的訂貨合同明確約定交貨地為杭州臨安市,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本案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地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 “在管轄權的問題上,這應該是終審了。不會再有上訴。”24日,鑫富藥業常務副總經理曹利豐表示。 面對鑫富藥業的指控,新發藥業除向浙江高院提出管轄權異議外,還提請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宣告鑫富藥業所述的發明專利無效。 曹利豐告訴記者,專利復審委員會已于7月22日進行了口審,“相當于聽證,就是爭議雙方共同到場辯訴”。 他認為,專利權官司一向曠日持久,但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口審也算是此案進展的一大突破。不過,目前專利復審委員會尚未作出復審結論,也未在現場有任何表態。 產品降價之憂 目前,鑫富藥業正遭受D-泛酸鈣產品接連降價的困擾。 7月11日,該公司公告稱,由于大量涌入的新產能形成的競爭壓力,公司主要產品D-泛酸鈣的價格不斷下跌。在連續兩個季度降價后,第三季度銷售均價環比可能仍將下降17%至28%。 根據其2007年年報,D-泛酸鈣產品是公司主打產品,為鑫富藥業貢獻了89%的營業額,產品利潤率高達66.98%。 據了解,D-泛酸鈣2007年中期市場報價一度達到170至180元/千克,但目前報價65至75元/千克左右,與成本已經相當接近。由此,鑫富藥業今年上半年凈利潤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06%,其中二季度實現凈利潤僅占上半年的38.61%。 對此,曹利豐認為,產品降價主要是受到市場無序競爭的影響,而不是整個行業的景氣度發生變化,畢竟,“需求量還擺在那里,沒有發生大的變化”。 業內分析師指出,D-泛酸鈣和維生素A、E不同,其生產工藝相對簡單,一旦產品價格上漲,出現利潤空間,以前那些停產企業就會恢復生產,給主要廠家造成壓力。鑫富藥業要繼續保持穩定高速的增長,對D-泛酸鈣單一產品的依賴程度肯定要改變,只有多元化分散型的利潤來源才能防御公司發展過程中各種不確定的市場影響。 鑫富藥業此前表示,如法院判決新發藥業構成專利侵權,預計會對公司以后年度的生產經營產生積極的影響;如果法院判決新發藥業未構成專利侵權,那公司今后在D-泛酸鈣領域將可能面臨更為激烈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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