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2-2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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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這一框架已經搭好了,下一步應該完善和重點進行一些細節的工作,比如:妥善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等基本醫療保障問題;完善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做好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探索醫療門診費用統籌;完善籌資機制;逐步提高參保的待遇水平;擴大醫保覆蓋面等。 近幾年,我國醫保覆蓋面逐年提高,但是保障程度存在的差距較大。截至2008年底,我國的參保總人數已經達到11.3億,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20048萬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11650萬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08年9月底)參保81407萬人,覆蓋比例已經相當高。但另一組數據顯示:2007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次均保險費用6460元,其中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0%左右;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次均保險費用4477元,其中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左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次均保險費用的數據缺乏,其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僅為30%左右。三種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相差很多。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多半比較貧困,其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卻僅為30%左右,剩下自己需要支付的比例太高,很多只好放棄治療。三個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都應該達到50%以上,這樣才能有效降低居民的保障風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