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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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通知于2010年8月17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于2010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三名,實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軍民主持,會議審核并一致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核通過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審核通過了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及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股東監事候選人名單的議案;同意提名金志平先生作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股東監事候選人。該議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股東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 3、審核通過了關于公司對控股子公司上海京新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的議案,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擬繼續對控股子公司上海京新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提供總額度不超過5500萬元人民幣的財務資助。該議案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決策程序進行審核監督后,認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股東監事候選人簡歷 金志平先生,中國籍,1981年生,本科學歷,曾任本公司研究一所副所長、所長,現任本公司研發中心副主任兼研究一所所長。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與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懲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