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豐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值稅退稅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近日,公司收到財政部駐安徽專員辦《關于安徽豐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已繳納增值稅退稅申請的批復》(財駐皖監退[2010]445號),經財政 部駐安徽專員辦審核,準予退付本公司2009年度已繳增值稅2,517萬元。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該增值稅退稅計入公司2010年度營業外收入, 對公司2010年損益產生影響。 特此公告。 安徽豐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元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