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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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0年7月1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關于召開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況,無修改議案的情況,也無新議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二○一○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于2010年7月21日在長春市南關區東頭道街1號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共計19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141,588,575股,占公司總股本206,620,380股的68.53%。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授權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41,218,14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8.35%;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及授權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370,42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公司董事、監事出席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會議。 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主持人為公司董事長郭春生先生。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大連分所曲承亮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對相關議案進行逐項審議,通過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表決方式,一致同意作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38,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69%;棄權票3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21%。 二、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1、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發行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41,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9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本項獲得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決通過。 2、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采用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在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六個月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41,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9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本項獲得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決通過。 3、發行數量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數量不超過9,000萬股(含9,000萬股)。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權行為,發行股數按照總股本變動的比例相應調整。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實際情況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41,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9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本項獲得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決通過。 4、發行對象 本次發行為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特定對象數量不超過十家(含本數)。發行對象的范圍為: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公司原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人、其他境內法人投資者和自然人以及其他合法投資者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 最終的發行對象將在公司取得發行核準批文后,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及認購對象的申購報價情況,遵照價格優先的原則,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基金管理公司以多個投資賬戶持有股份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41,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9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本項獲得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決通過。 5、認購方式 認購方式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以相同價格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41,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9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本項獲得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決通過。 6、定價基準日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10年7月1日)。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41,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9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本項獲得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決通過。 7、發行價格或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即11.29元/股。具體發行價格將在取得發行核準批文后,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市場情況,并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原則,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除權、除息等事項,發行價格將做出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票141,547,505.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99.9710%;反對票41,070.0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29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