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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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隨著銷售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留存充足的貨幣資金,截至2010年8月31日,公司擁有自有資金21084.85萬元,扣除正常發展所需資金,公司產生部分自有閑置資金。為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進行相應投資。 一、理財產品主要內容 產品名稱: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匯益達Ⅰ號”匯率掛鉤保本結構性人民幣理財產品 1、理財期限:3個月,2010年9月17日(含當日)起至2010年12月17日止(不含當日)。 2、掛鉤指標:歐元/美元匯率(EUR/USD),由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根據外匯市場歐元/美元即期報價確定。 3、投資收益率(年率): (1)若掛鉤指標期中價格達到或高于[期初價格 + 0.5000],投資收益率(年率)為3.60%; (2)若不滿足條件(1),且在觀察期內,掛鉤指標曾經達到或高于[期初價格 + 0.0050]或掛鉤指標曾經達到或低于[期初價格 – 0.0050],投資收益率(年率)為3.00%; (3)若在觀察期內,條件(1)與條件(2)均不滿足,投資收益率(年率)為1.50%。 前述“期初價格”是指2010年9月16日北京時間下午兩點歐元/美元匯率的即期價格[由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確定];“期中價格”是指2010年9月20日北京時間下午兩點歐元/美元匯率的即期價格[由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確定];“觀察期”是指2010年9月16日北京時間下午兩點至2010年12月15日北京時間下午兩點。 4、收益計算基礎:實際理財天數/365,實際理財天數為:理財計劃起息日(含當日)至理財計劃到期日(不含當日)的日歷天數。 本理財計劃為本金保證浮動收益類產品。本理財計劃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承諾理財本金保證,但不承諾理財收益保證,本理財計劃實際理財收益率受到市場利率的變化、實際投資運作情況以及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投資能力的影響。 5、公司與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無關聯關系。 6、可能產生風險: (1)資金存放與使用風險; (2)相關人員操作和道德風險。 7、防范措施: (1)針對資金存放與使用風險,擬采取措施如下: a、建立臺賬管理,對資金運用的經濟活動建立完整的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 b、獨立董事可以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c、監事會可以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針對投資相關人員操作和道德風險,擬采取措施如下: a、公司投資參與人員負有保密義務,不應將有關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資參與人員及其他知情人員不應與公司投資相同的理財產品,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b、實行崗位分離操作:投資業務的審批、資金入賬及劃出、買賣(申購、贖回)崗位分離; c、資金密碼和交易密碼分人保管,并定期進行修改; d、負責投資的相關人員離職的,應在第一時間修改資金密碼和交易密碼。 二、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理財資金僅限于公司的自有閑置資金,購買標的為低風險銀行理財產品,風險可控。同時,理財使用的資金公司進行了充分的預估和測算,投資銀行理財產品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并有利于提高閑置資金的收益。 三、日常管控 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具體實施,指派專人實時關注和分析理財產品投向及其進展,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場風險。公司將按照相關制度進行決策、實施、檢查和監督,確保理財產品購買事宜的規范化運行,嚴格控制理財資金的安全性。 四、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目前經營良好,財務狀況穩健,自有資金充裕,在保證流動性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購買低風險銀行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不超過5000萬元購買低風險的銀行理財產品。 (獨立董事的意見詳見公司于2010年8月3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議案所發表的獨立意見》。) (二)監事會發表意見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資金充裕,在未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開展、資金安全的基礎上,運用不超過5000萬元閑置資金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自有閑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監事會的意見詳見公司于2010年8月3日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三)保薦機構經核查后認為: 信立泰目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自有資金充裕,在保證流動性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購買低風險銀行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因此,本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不超過5000萬元購買低風險的短期理財產品一事無異議。 (保薦機構的意見詳見公司于2010年8月3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閑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核查意見》。) 五、備查文件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