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超額募集資金7,000萬元以內參與惠州市大亞灣一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競拍的議案》。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參與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拍賣公告(2010年深房地拍045 號公告)關于惠州大亞灣一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的競標,并于當日成功競得該標的。 一、競拍標的具體情況如下: 1、地址:惠州市大亞灣石化大道西42號 2、用途:工業廠房及配套用房(加工裝配車間、傳達室A、傳達室B、上漆車間、油漆倉庫、鍋爐房) 3、建筑面積:59,586.61平方米(該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登記部門登記面積為準) 4、權屬狀況:房地產證 5、所需支付款項:成交價人民幣陸仟柒佰叁拾伍萬元整(¥67,350,000.00元);交易服務費人民幣壹佰壹拾柒萬叁仟伍佰元整(¥1,173,500.00元)。合計人民幣陸仟捌佰伍拾貳萬叁仟伍佰元整(¥68,523,500.00元)。 6、資金來源:超額募集資金 二、用途 競拍取得的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將部分用于募集資金項目的建設,同時,根據新產品的研發、申報進程來設計、改建廠房、車間及其配套,為后續產品的產業化做好籌備。 三、本次競拍對公司影響 公司此次競拍取得的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適合改建成符合國際認證標準的原料藥及制劑廠房,可加快公司產品國際認證步伐。同時,該廠房鄰近公司坪山新廠區,有利于人力資源、配套設施的共享,有利于統一管理,節約管理成本。綜合來看,此次競拍將對公司的持續性發展起到正面推動作用,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人發表意見如下: (一)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使用超額募集資金7,000萬元以內參與惠州大亞灣一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競拍,可解決公司原料藥、部分制劑產品生產場地及其配套用房的需求,為盡快實現產品國際注冊爭取寶貴時間;從公司的發展戰略看,上述廠房鄰近坪山新廠區,有利于人力資源、配套設施的共享,利于統一管理,節約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健康、穩定的發展;同時,價格在1174元/m2以內也是適宜的,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該項超額募集資金的使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且已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超額募集資金7,000萬元以內參與惠州大亞灣該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競拍。 (二)監事會對本議案發表如下意見: 公司使用超額募集資金7,000萬元以內參與惠州大亞灣一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競拍,該廠房面積59,586.61m2,適合改建成為原料藥廠房和制劑廠房及完善其配套,可解決公司部分用地需求,為盡快實現產品國際注冊爭取寶貴時間,同時,價格在1174元/ m2以內也是適宜的,符合公司的長遠穩定發展。該項超額募集資金的使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且已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超額募集資金7,000萬元以內參與惠州大亞灣該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競拍。 (三)保薦人對本議案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使用超額募集資金不超過7,000萬元用于競拍惠州大亞灣一工業廠房及其配套用房,可解決公司急需的原料藥及部分制劑產品生產場地的需求,保障公司長遠穩定發展。以上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本保薦機構同意信立泰實施前述事項。 五、備查文件 1、《拍賣成交確認書》; 2、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涉及超額募集資金使用議案所發表的意見; 4、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5、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資金使用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