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龍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河南太龍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10年4月10日通知全體董事,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8時在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應到董事九名,實到董事八名(董事宋全啟先生因在外地出差采用通訊表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討論審議后,到會董事一致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河南太龍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報告》;
2、審議通過《與河南大峪溝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互保協議的議案》。
根據公司需要經雙方友好協商公司擬與河南大峪溝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兩年期總額度為人民幣5000萬元的互保協議。
該公司位于鞏義市大峪溝鎮,經營范圍:煤炭開采與銷售(憑有效許可證經營)。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2.15億元,法定代表人王榮超。該公司與我公司沒有關聯關系。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該公司總資產8.10億元,負債合計4.99億元,資產負債率未超過百分之七十(62%),2009年實現營業收入4.87億元,凈利潤1.06億元。
在此之前,我公司與鄭州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8000萬元的互保協議;與鄭州四維機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簽訂8000萬的互保協議;與河南大峪溝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5000萬元的互保協議(本次審議增加5000萬元)。截至目前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度共計2.6億元(含本次),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的45.45%,截止目前公司沒有逾期擔保,同時也沒有與關聯人及控股子公司發生擔保。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龍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