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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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或"天士力")于2011年1月8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證券時報》刊登了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暨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又于2011年1月2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證券時報》刊登了《關于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再次通知》。2011年1月24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網絡投票時間為2011年1月24日9:30-11:30、13:00-15:00;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1年1月24日14:00。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天津市北辰區普濟河東道2號天士力現代中藥城內)。董事長閆希軍先生、副董事長蔣曉萌先生因公均不能參加并主持大會,半數以上董事推舉董事兼總經理李文先生主持該次會議;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通過網絡投票與現場投票方式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和股東授權代表共計44人,代表股份266,512,415股,占公司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1.6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參會股東和股東授權代表以普通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匯總表決情況與結果如下: 表決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決權股份總額為266,512,415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東代表所代表的表決權數264,514,417股,占該議案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99.25%;投反對票的股東代表所代表的表決權數67,333 股,占該議案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3%;投棄權票的股東代表所代表的表決權數1,930,665股,占該議案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72%。 (以上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公司臨2011-004《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次股東大會由內蒙古建中律師事務所的王勇、段禹律師進行了法律見證并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為: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等相關事項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