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貝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大股東將所持有公司部分股權解除質押及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0年11月29日, 公司接本公司控股股東康恩貝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康恩貝集團,持有本公司153,674,381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43.68%,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77,040,000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76,634,381股)書面通知, 康恩貝集團于2010年11月25日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股權質押解除手續,將其質押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6,0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4.55%)解除質押。
當日, 康恩貝集團由于需要繼續為控股公司浙江博康醫藥投資有限公司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又與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簽訂股權質押合同,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6,0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4.55%)質押給中信銀行杭州分行。上述質押股份已于2010年11月25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質押登記手續,質押期限為2010年11月25日至質權人申請解凍為止。
截止本公告日,康恩貝集團因貸款和為其控股公司提供擔保需要,合計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8,47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3.78%, 其中: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2,470,000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6,000,000股)質押給有關銀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貝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