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5-2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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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而言,所謂“定點生產,統一價格、統一配送”制度的實施將會大大增加其行政權力和尋租空間,確定定點生產和配送企業的權力、確定配送價格和配送費用的權力、所謂監管基本藥物質量的權力等等,無疑為衛生行政部門增加了大量的尋租和腐敗空間,這必然導致商業賄賂和行政腐敗的盛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由于強化了衛生行政部門的權力,已經暴露出了這樣的問題。所謂的“統購統銷”制度將會顯著增加衛生行政部門干預市場的權力,這樣的行政管制體制,事實上是進一步增加行政腐敗的發生概率和規模。 事實已經表明,中國作為一個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國家,政府對稀缺資源的配置權力過大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權力過大是市場發育緩慢、腐敗難以消除的最重要原因。過分強調依靠政府力量,很可能埋下助長尋租活動乃至“權貴資本主義”的隱患。很多管制的實施目的其實只是為了增加政府官員自身的權力和利益。因此,對于反腐敗而言,減少管制遠比在官僚體制內增加激勵和進行人事選擇更為重要。非政府化和減少對企業的行政管制,是改善企業效率的根本所在。對于這一點,我們應該有清醒的認識。 其次,“統購統銷”的做法必然會導致藥品生產和配送的行政壟斷局面,在擁有行政壟斷地位的情況下,指望定點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提高藥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改善服務水平,降低流通費用,提高配送效率,不啻為水中撈月。不要說品種繁多、質量難以觀察的藥品,即使像糧食和棉花這種質量容易觀察和判斷的單一產品,當年實施統購統銷體制的結果也是效率低下、腐敗叢生、虧損嚴重,財政不堪重負,老百姓怨聲載道,最后不得不放開競爭、走向完全市場化。 如果說在現行制度下公立醫院壟斷了大部分藥品的零售,還僅僅是下游的壟斷,那么實行基本藥物的統購統銷之后,那么就構成了上游、中游和下游全方位的壟斷,而且是一個大壟斷格局,如果基本藥物以全國為一個“統購統銷”單位,那么這意味著衛生部壟斷全國的基本藥物(可能占全部藥品消費的70%以上)生產、采購、配送和零售,這樣的壟斷規模已經超過兩大石化公司對全國成品油市場的壟斷,超過兩大固定電信公司、兩大移動通信公司對國內電信市場的壟斷,甚至也超過鐵道部對全國交通市場的壟斷,這種壟斷的弊端國人已有切膚感受。如果以省為一個“統購統銷”單位,意味著各省衛生行政部門壟斷全省的基本藥物生產、采購、配送和零售,這個做法必然導致全國藥品市場的板塊分割和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國內醫藥工商企業的做大做強就會變得遙遙無期。建立全國統一市場的改革目標也會變得遙不可及。 因此,我們可以預期的是,如果藥品走向了“統購統銷”,高度的行政管制管理權力和由此創造的、沒有競爭約束的行政壟斷所必然產生的行政腐敗、低效率和高成本只會導致藥價的進一步抬高和廉價藥物的進一步短缺。與之相伴隨的還有幾乎必然出現的政府補貼的無底洞和財政的不堪重負。此外就是全國藥品市場的板塊分割和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 曾經以及至今仍然由行政壟斷控制的行業,比如糧棉、鐵路、電信、電力、石化以及醫療,已經無一例外地向我們展示了這種結局,中國實在沒有必要再重復同樣的錯誤。 2000年開始實施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主導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已經是弊端叢生,不但沒有降低藥品價格,反而進一步抬高了藥品價格并且把一些療效可靠的廉價藥品擠出了市場。衛生部門不進行反思,反而要推行更為荒唐的“統購統銷”制度,不知其意欲何為? 實際上,在國內藥品流通領域,通過完全市場化途徑已經發展出一些流通環節少、效率高、成本低的藥品分銷配送模式。這些模式大大減少了藥品流通的中間環節,縮短了業務流程,明顯加快了藥品的配送速度,極大地降低了藥品配送成本。在這些藥品分銷配送模式中,平均配送費用(或者說批發商加價)不足4%,已經基本達到美國同行業的水平。而且這種高效率的藥品配送模式正是以配送廉價普藥以及非處方藥為主的。但是由于占據藥品零售70%以上市場份額的公立大中型醫院嚴重偏好高價藥、排斥廉價藥,從而極大地抑制了這種高效率的市場化藥品分銷模式的發展。目前,農村衛生站、鄉村小藥店、私人診所、社區醫療點、民營藥店是這種配送模式的主要客戶,在由零售藥店占據的那部門藥品市場中,這些藥品配送方式已經占據了其中50%以上的份額。近年來,這些藥品配送模式延伸到哪里,哪里的藥品零售價格就會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15%以上)。事實上,每次平價藥房掀起的降價風暴,背后都是以這些高效率的配送模式作為強大支撐。以上事實已經非常清楚地表明以下幾點: 第一、主要由普藥組成的基本藥物完全能夠通過這種市場化的藥品分銷模式得以推廣和普及;換句話說,這些市場化的藥品分銷模式是保障基本藥物制度得以完善實施的最優制度安排之一; 第二、導致基本藥物制度無法得以推廣普及并有效發揮作用的恰恰不是市場化的藥品流通模式,而是因為政府管制失當導致的醫療體制弊端; 第三、促使基本藥物制度有效發揮作用的根本改革措施是減少政府管制,打破公立醫院壟斷,建立競爭性的藥品零售市場,而不是強化政府管制,搞什么“統購統銷”制度。 五、藥品價管制于事無補 相關政府部門希望通過加強藥價管制來抑制藥價上漲、控制藥費支出。然而,近幾年發改委多達二十多次的藥品降價行動,并沒有實現扭轉藥費支出快速上漲趨勢的政策意圖,這一結果實際上已經表明藥價管制無助于抑制藥費上漲。事實上,政府的藥價管制已經使得價格競爭機制完全失靈,導致中國的醫藥工商行業無法實現優勝劣汰,效率高、質量好、成本低的企業無法通過公平競爭做大做強,而那些效率低下、質量不可靠的企業卻能夠依存于現行扭曲的市場環境生存下來。下面,我們從兩個方面說明政府對藥品(即使是品種相對有限的基本藥物)進行價格管制不可能實現所宣稱的政策意圖。 一、政府不可能做到正確定價 行政之手正確制定價格并以此引導資源最優配置和有效利用,是一個早已經被實踐證偽的命題。其中的道理其實非常簡單:價管管制的有效性有賴于管制者能夠及時準確地掌握市場上千千萬萬個微觀主體的成本、效率、產品(服務)結構、需求等信息,由于無處不在又無法消除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政府部門根本不可能完成這個任務,政府官員也沒有積極性來完成這個任務 。因此,迄今為止人類在價格干預方面的實踐基本沒有成功的案例。幾乎所有對價格水平實行人為干預和管制的政策都導致了不同程度的市場扭曲和得不償失的社會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