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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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10年9月21日,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收到貴州省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藥監局”)黔新10019號《藥品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貴州信邦遠東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邦遠東”)收到省藥監局黔新10020號《藥品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省藥監局對本公司和信邦遠東提交的國家一類新藥人參皂苷-Rd及人參皂苷-Rd注射劑的申報資料進行了形式審查、現場核查,認為“該申報資料基本符合《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予以受理。” 本公司將根據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對該事項的審批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