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六屆五次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昆明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向全體監事發出了公司六屆五次監事會議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屠國良監事會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應參加表決監事6人,實際參加表決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一致審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昆明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報告
同意:6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監事會對2010年三季度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監事會根據《證券法》第68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三季度報告的相關規定,提出如下書面審核意見,與會監事一致認為:
1、《公司2010年三季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0年三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三季度報告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在公司監事會提出本意見之前,我們沒有發現參與2010年三季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特此公告
昆明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