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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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中其他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9264.64萬元通過增資方式控股祥云藥業。 (二)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1、康芝藥業本次使用超募資金增資祥云藥業并取得其控股權,該事項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不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超募資金投向為康芝藥業的主營業務,符合康芝藥業發展戰略,有利于完善公司目前的產品結構,促進公司產品的市場拓展;同時有助于提高康芝藥業的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本次增資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將得到進一步增強,從而為公司未來的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2、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經康芝藥業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也針對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的合理性、合規性和必要性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已提請召開公司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該項議案。 康芝藥業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修訂)》等有關規定。 3、海通證券將持續關注康芝藥業剩余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督促康芝藥業在剩余超募資金使用計劃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后及時披露,確保康芝藥業對該部分資金的使用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且投資于公司的主營業務,不會用于開展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海通證券將切實履行保薦機構職責和義務,保障康芝藥業全體股東利益,并對超募資金實際使用及時發表明確保薦意見。 綜上所述,康芝藥業本次超額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是合規、合理和必要的。本公司同意康芝藥業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五、其他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安排公司將繼續根據自身發展規劃,妥善安排剩余“其他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的使用,剩余“其他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將繼續在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管理,并在相關項目完成可行性、必要性的論證后,將履行相應的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并及時披露。 公司鄭重承諾:在過去十二個月內,公司沒有從事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今后也不會開展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順鑫祥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1-10月審計報告》(中審國際審字【2010】01020093); 3、北京北方亞事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北京順鑫祥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擬增資擴股項目整體資產評估報告》(北方亞事評報字[2010]第214號); 4、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資北京順鑫祥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保薦意見》。 特此公告。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2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