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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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四屆董事會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四屆董事會十四次會議于2011年1月17日下午2:00在健康元藥業集團大廈二號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董事七人,實際參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監事及總經理列席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朱保國主持,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關于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議案》,該議案的子議案經過逐項表決: 1、回購股份的方式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 本子議案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參照目前國內證券市場醫藥制造類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凈率水平,確定公司本次回購社會公眾股的價格為不超過12.00元人民幣/股。 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送股、轉增股本或現金分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 本子議案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擬回購股份的種類:公司社會公眾股。 擬回購股份的數量:公司將根據回購方案實施期間股份市場價格的變化情況,結合公司經營狀況和每股凈資產值,在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12.00元人民幣/股的條件下,預計回購股份約2,500萬股,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擬回購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以回購資金最高限額3億元人民幣及最高回購價格12.00元人民幣/股計算,預計公司回購股份約2,500萬股,回購股份比例分別約占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1.8976%,具體回購股份的比例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占本公司已發行的總股本的數量為準。 本子議案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擬用于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 擬用于回購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 本子議案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5、回購股份的期限 回購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在此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即實施完畢,則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公司將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授權,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 本子議案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6、決議的有效期限 本次回購議案決議的有效期限為: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本子議案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以上子議案均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議案》: 1、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回購報告書擇機回購股份,包括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 2、授權公司董事會在回購股份實施完成后,辦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冊資本變更事宜 3、授權公司董事會依據有關規定辦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宜 本授權自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本議案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此議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關于提議召開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于2011年2月15日召開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提交的《關于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議案》等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公司第四屆全體獨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一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公司本次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的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及《關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審議該事項的董事會會議表決程序合法、合規。 2、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司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公司整體業績在醫藥股中高于市場平均水平,但市盈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此次回購公司股份一方面體現公司對未來發展充滿信心,同時進一步提升公司價值,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回購股份將依法注銷。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所需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截至2010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合并報表貨幣資金為11.04億元。公司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不超過3億元。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特此公告。 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