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12月3日在天津舒泊花園大酒店以現場投票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10年11月17日以公告形式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楊鳳翝先生主持。參加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共計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25672191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47.29%,股東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盧彥昌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會議,授權馮祥立先生出席并代表行使表決權。本次會議出席董事8人,監事4人,部分高管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全部資料已于2010年1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以現場投票的方式審議了如下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1. 以累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趙智文先生為獨立董事的議案;
同意票數256721917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不同意股數 0股。
2. 以累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免去羅智揚先生獨立董事的議案
同意票數256721917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不同意股數 0股。
3. 以累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李立群先生為公司監事的議案
同意票數256721917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不同意股數 0股。
三、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觀韜律師事務所盛光利律師見證了本次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觀意字[2010]第0258號)。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觀韜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