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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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東江西江中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江中集團)通知,江中集團控股股東工商登記信息由江西中醫學院(下稱:中醫學院)變更為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江西省國資委)。本次變更后中醫學院持有江中集團600萬股(元),持股比例為3%;江西省國資委持有江中集團19400萬股(元),持股比例為97%。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贛府廳字『2004』77號文件“關于公布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名單的通知”,江西省國資委自2005年起已對江中集團行使出資人職責。 特此公告。 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7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