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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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膠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兼執行總裁和證券事務代表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青海明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執行總裁逯益民先生和證券事務代表潘愛麗女士的辭職報告,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董事兼執行總裁的辭職 公司董事兼執行總裁逯益民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其擔任的公司董事、董事會發展戰略委員會委員及執行總裁的職務。 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其辭職報告自送達本公司董事會時生效。逯益民先生辭去所任職務后將不在本公司任職。 目前,公司董事會現有董事8人,逯益民先生辭職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正常運作。 公司及董事會對逯益民先生任職期間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謝!公司董事會將盡快召開會議審議補選董事、聘任執行總裁等事項。 二、關于證券事務代表的辭職 公司證券事務代表潘愛麗女士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其擔任的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職務。潘愛麗女士辭去所任職務后將不再在本公司任職。 公司及董事會對潘愛麗女士任職期間勤勉盡責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謝! 自2011年2月18日起公司的證券事務工作將由董事會秘書華彧民先生統一負責,公司將盡快聘任新的證券事務代表。 特此公告 青海明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