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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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十六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十六次董事會于2010年8月12日上午9時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公司監事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出席會議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2010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二、審議《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制度》(公告 編 號 : 2010-29 ) 全 文 發 布 在 巨 潮 資 訊 網(http://www.cninfo.com.cn)上,供全體股東和投資者查詢閱讀。 三、審議《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公告編號:2010-30)全文發布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供全體股東和投資者查詢閱讀。 四、審議關于修訂《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原《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第四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兩名; 現修訂為:第四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三名; 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8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