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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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十九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十九次董事會于2010年11月5日上午9時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公司監事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出席會議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現對《公司章程》中公司經營范圍等條款進行修訂,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條公司經營范圍增加“企業管理咨詢”一項,其他內容保持不變。該議案將提請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提請召開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見《關于召開2010年度第二次股東大會的通知》。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1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