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浙江錢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沒有修改提案的情況; ● 本次會議無臨時提案; ● 本次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浙江錢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1年1 月13日上午9︰00時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大會的股東、股東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01,091,813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6.89%。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倪海忠、賈燦輝律師出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長高云躍主持,經出席會議股東的認真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1、審議《關于對平湖市誠泰房地產有限公司增資參股的議案》; 表決情況:贊成101,091,813股,反對0股,棄權0股。贊成股數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2、審議《關于委托銀行貸款的議案》; 表決情況:贊成101,091,813股,反對0股,棄權0股。贊成股數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三、 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上述議案,經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倪海忠、賈燦輝 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和經出席會議董事簽字的會議記錄;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錢江生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