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現代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股東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股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上海現代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現代制藥"或"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發布《關于控股股東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產權登記變動完成的公告》,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以下簡稱"上海醫工院")整體并入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國藥集團")的相關產權登記變更手續已全部完成,上海醫工院正式成為國藥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根據國藥集團的發展戰略,為進一步做大做強醫藥工業研發板塊,國藥集團成立全資子公司中國醫藥工業研究總院(以下簡稱"研究總院"),后以研究總院為平臺對國藥集團內部的醫藥研發機構進行資源整合,上海醫工院整體將并入研究總院成為其全資子公司,由研究總院依法對上海醫工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享有出資人權利。
此次上海醫工院股權變動對本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并無影響,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仍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醫工院,均無變動。
公司將及時與上海醫工院保持聯系,關注相關事宜的進展,并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現代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