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現代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現代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1年1月28日召開,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現場會議在上海浦東新區高東鎮光爍路 39號高東社區文化活動中心4樓綜藝廳召開,會議由董事長周斌先生主持。參加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151,023,54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2.4873%;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60人,代表股份13,750,24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7788%。公司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現場會議。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杜曉堂律師和馬文杰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作現場見證。會議召開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股東及股東代表認真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關于公司公開增發A股股票方案有效前延期一年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反對股數 棄權股數 贊成比例
全體股東 151,023,543 150,628,973 375,770 18,800 99.7387%
二、審議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公開增發A股股票具體事宜期限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反對股數 棄權股數 贊成比例
全體股東 151,023,543 149,442,073 248,260 1,333,210 98.9528%
律師見證情況及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公司董事會聘請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杜曉堂律師和馬文杰律師出席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備查文件:
1、 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 律師事務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上海現代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